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不给怎样解决(交通事故是农民误工费怎么算)
1、法律分析:首先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人及保险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5、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事故是农民误工费怎么算1、1.如何将交通事故计算为农民的损失时间?1.误工费=误工费收入(日/月/年)*误工费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损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班费、法定兼职收入等。
2、,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所遭受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岗位补贴;3.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3、二、失时取证:至于证明损失时间数额的证据,一是收入的证据,二是损失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的证据可能包括:1.具体收入水平数据;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4、(2)损失时间的证据包括: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出具医嘱,对休息时间、营养、护理时间提出建议;2.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伤者误工证明;3.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延期期限,由鉴定文书确定延期时间。
5、3.失去的时间有什么特点?误工费的特点如下:1.受害者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大不相同;客观存在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受害人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损失收入会因人而异。
6、2.计算的依据不同;由于不同的行业和工作,受害者是否就业,收入方式不同,计算误工费的依据因人而异。
7、3.它有一定的可演绎性;一般来说,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的一定时间内能够正常工作并从劳动中获得收入为基础。
8、至于这一时期可能的收入,只能根据一定的客观数据来计算,排除影响其收入的不利或有利因素;事实上,许多在外工作的大学生都去过农村。
9、严格来说,他们都属于农民;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方是农民工或正在种地的农民,就判断误工费过高或过低。
10、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简而言之,只要对方能够提供误工的真实收入,就会根据实际情况补偿误工费。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怎样算,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有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怎样算
-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怎么算
- 三、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有误工费
- 四、?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有误工费赔偿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4、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有误工费1、只有是不是自身的原因而造成的车祸都会有误工费;由于肇事者失误的原因而导致发生车祸的话,那么肇事者就需要向受害者赔偿误工费。
2、误工费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其具体误工而导致多少损失而进行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双赔偿)-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如何处理
-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处理赔偿
- 三、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双赔偿
- 四、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可以双赔吗
1、对方全责有对方承担全部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5、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6、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是否可以双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竞合,是否可以主张双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
3、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
4、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
5、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6、但是,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的情形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理应区分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对于其中性质相同的、重复的项目可予以核减,对于其中性质不同、不重复的项目则应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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