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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03年)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说 明
一
年人平均生活费
8988元
省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数据
二
住宿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每人每天)
省财政厅“粤财文10号”文规定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三
伙食补助费
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
(每人每天)
省财政厅“粤财文10号”文规定
一般地区(每人每天)
四
丧葬费
省政府“粤府函260号”文规定
五
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
元
省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数据
六
居民生活困难补助
省政府“粤府函260号”文规定
序 号
项 目
标 准
说 明
行 业
元/年
省统计局公布的2002年度的数据
七
国有同行业平均收入
(一)
农、林、牧、渔业
7092
1、农业
5644
2、林业
7481
3、畜牧业
4、渔业
9285
5、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
采掘业
1、煤炭采选业
6397
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9867
5、非金属矿采选业
9551
6、其他矿采选业
8040
7、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7858
(三)
制造业
1、食品加工业
8994
2、食品制造业
3、饮料制造业
4、烟草加工业
5、纺织业
9763
6、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7、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8、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7376
9、家具制造业
7660
10、造纸及纸制品业
7721
11、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12、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3、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5、医药制造业
16、化学纤维制造业
17、橡胶制品业
18、塑料制品业
1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090
2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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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
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 鉴定等进行认定。
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 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 起诉的除外。
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没有先后顺序;
交通事故赔偿解决了,就去申请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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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赔偿时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的项目不会重复给付,相关问题如下: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我们可以分以下几种类型来讨论。
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和解、私了。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可以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签署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涉及保险
理赔的,当事人拿着赔偿协议书去找相应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处理。一般而言,对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至迟会在30日内作
出核定。对于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会在达成赔偿协议10日内付款。
二、通过调解处理的交通事故赔偿
通过交管部门进行调解的,如果有保险公司参与调解的话,那么可以在调解协议内说明保险赔偿的日期,这样,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金。
三、通过诉讼处理的交通事故赔偿
通过诉讼判决赔偿的,一般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若赔偿义务人是保险公司,往往不会存在执行难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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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是将所有的赔偿费用加起来,最后计算的就是总的赔偿费用,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残疾赔偿金;六、残疾辅助器具费;七、死亡赔偿金;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
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十二、丧葬费。
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2、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3、误工费赔偿金额:4、护理费赔偿金额:(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5、交通费赔偿金额: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6、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二、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三、护理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四、交通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 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衍生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联系保险公司
当时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基本情况。
3、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能随意挪动位置。为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警察到来之前,可用绳索等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
当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5、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听候处理。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的标准有这些:
1、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计算;
3、误工费根据收入水平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可以要求的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被抚养人生活费。8、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陪护人数× 陪护时间。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造成财产损害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可参考如下:一、医疗费:其计算方法是,一般而言以发票为准,如果有复印件也可以提供,但证明力没有原件大。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方法是,其计算方法是,100元×受害人住院天数。三、营养费:其计算方法是,500-1000元(这里面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四、后续治疗费:其计算方法是,二次手术的费用,需要提供二期手术的材料证据予以证明。五、住院护理费:其计算方法是,50-100元/天×住院天数(一般来说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长期护理费:其计算方法是,4196元×50%×12×(5年或者是10年,或者是20年,)因为各地法院判决不一。六、误工费:其计算方法是,(本人工资)元/30天×(实际没有去上班的时间,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天。七、残疾辅助器费:其计算方法是,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八、交通费:其计算方法是,500-2000元。九、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其计算方法是,32598.7×20×100%=651974元农村标准:其计算方法是,11669.3×20×100%=233386元十、鉴定费:其计算方法是,一般来说依发票为准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其计算方法是,如果父亲的年龄大于60周岁,母亲的年龄大于超过55周岁,小孩的年龄小于或者等于不满18周岁,则有抚养费赔偿。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来认定,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十三、交强险理赔规则:其计算方法是,根据现国家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是为了减轻各方的损失,起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的主要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是无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如果赔付的范围超过交强险限额,则应根据相应的规则对其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4、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
(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
(2)致残赔偿: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
(4)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5.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交通事故起诉状(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
交通事故起诉状(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
-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书怎么写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起诉书格式
-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如何写
- 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该怎么写
- 交通事故起诉状怎么写样板
交通事故起诉书怎么写?必须包含哪些内容?一份完整的交通事故起诉书必须包含的内容有原被告、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一)原告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二)被告被告为赔偿义务人。第一种情况,首先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为同一人时,则肇事驾驶员为被告,同样根据其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其次如果肇事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则保险公司也为被告,根据保险公司在保险单或保险卡上盖章名称列为被告,写明保险公司的住所地。第二种情况,肇事驾驶员所驾车辆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与肇事驾驶员不是同一人时,除列肇事驾驶员为被告,行驶证上写明的车主也为被告。(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赔偿项目。(四)事实和理由。(五)诉状落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要确权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xxx 男 xx岁 汉族 党员
系被告,而被告一直无故拖延,至今二十多天也未履行赔偿责任;鉴于被告的这种行为,显然未诚意对待;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原告签字)
2011年9月18日
附件:
1、XX交通支队东四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XXXX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医院X光检查申请单、就诊记录(复印件)
4、医院收费发票(复印件)
5、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一个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对方全责)模板,通过了解这个模板,我们对交通事故赔偿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这个起诉书,这样就更具有法律效益,也可以更好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起诉赔偿书的范例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对方全责)
原告:xxx男xx岁xx族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手机号或电话号(可以随时联系上)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身份证明:对方身份证号或驾照号
住址:
工作地址:
联系方式:手机号或电话号(可以随时联系上)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项必须有)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医疗费元;
2、判令被告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范例:
2011年8月30日21时45分,被告所驾驶的车牌为xxxxx黑色丰田小轿车,停放在XX区xxxxx大街xx号门前非机动车道左侧,车头向西、车尾向东;原告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此时被告在开启前右侧车门时,将原告左手和左腿撞伤;随后原告拨打122报警,经XX交通支队东四大队事故认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全责,原告无责;因被告当时态度傲慢,无任何歉意表示,原告只能自行就医;后经XXXX医院急诊科诊断为:外伤后神经反应,左手软组织损伤(诊断证明附后)。
9月2日原告就医疗费赔偿联系被告,而被告一直无故拖延,至今二十多天也未履行赔偿责任;鉴于被告的这种行为,显然未诚意对待;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原告签字)
2011年9月18日
附件:
范例:
1、XX交通支队东四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
2、XXXX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医院X光检查申请单、就诊记录(复印件)
4、医院收费发票(复印件)
5、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二、书写交通事故起诉书的注意事项
1、如果当事人另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将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写明。按照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1一2名代理人参加诉讼。
2、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如果是法人,应写明法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对这些情况不了解,可以通过查询工商档案的途径确定,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写准确。
3、诉讼请求写明要求被告承担什么责任。要将自己的各项请求分别列清。我们说,交通事故赔偿中,一般存在较多的赔偿项目,原告不应仅仅将所有赔偿项目的总金额列出,而是应将每一项诉讼请求的赔偿金额予以明确。即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3250元、护理费800元、伤残赔偿金59,74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4、事实与理由这部分主要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是陈述事实,即叙述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过。即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第二层级是讲明要求赔偿的理由、法律依据。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和第119条。
5、证据材料对于事实的认定和判决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求在起诉书中列明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基本情况,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数量提供副本。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起诉书的范本和范例,总的来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状必须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事故概况、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项内容,必要时的附件还要附上医院的证明和诊断书以及发票等。
交通事故起诉书标题是民事起诉状中间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部分,包括原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职业,联系方式。二是诉讼请求部分1、请求判令对方承担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二次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2、请求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三是事实与理由部分,包括交通事故的事发经过,事故责任认定情况以及对方保险情况。最后是管辖法院,具状人签字,年月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民事起诉状原告:×,性别,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住址:××路××号室,电话:×××××被告:×,性别,汉族,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住址:××路××号室,电话:×××××被告: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路,电话:××××诉讼请求一、判令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元;二、判令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元;四、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责任比例)原告又于X年X月X日,经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XXXXXXXXX,属X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因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判如所请。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并捺印)年月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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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交通事故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怎么起诉
- 交通事故的起诉程序是什么
- 如何起诉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刑事起诉由谁来起诉
-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如下: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根据相关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程序:
1、受害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
2、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
4、对符合符合起诉的案件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纠纷起诉需要先确认自己符合起诉条件,然后写好起诉书携带证据、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刑事起诉由检察院来起诉。交通肇事犯罪属于刑事案子,刑事案子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刑事起诉表示交通事故已经被定性为刑事案件,需要由检察院起诉。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相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刑事案件的构成要素有:作案时间要素;作案空间要素;案件相关人要素;案件相关行为要素;案件相关物要素。一般有以下特点: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交通事故起诉要这些材料:
1、起诉状;
2、证据材料,包括原告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