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已经“满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新政实施首月,全国共减征车辆购置税71亿元,减征车辆109.7万辆。从排气量来看,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税款34亿元,占比约48%;1.6升至2.0升排量乘用车减征税款37亿元,占比约52%。
车辆购置税是对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置环节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专款专用于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除具有税收的共同特点外,车辆购置税还具有其自身特点:征收范围单一,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征收环节单一,在购置环节实行一次课征制;税率单一,只确定一个统一比例税率征收,计征简便;征收方法单一,根据购置车辆的计税价格实行从价计征,价高者多征税,价低者少征税。
此次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有何特点?对拉动汽车消费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还有哪些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值得关注?经社君进行了采访。
百姓得实惠,车企添信心
“之前就计划买辆新车代步,也看好了一些车型,但一直犹豫。这次有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感觉是入手的好时机。”在辽宁营口,市民颜先生最近刚买了新车,“因为减征政策,一下节省了近1万元。”
“这项政策不仅让消费者得了实惠,也改善了我们经销商的生存状态、增添了发展信心。”6月的一个周末,四川成都安利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头攒动,销售负责人张竹君忙着给顾客解答疑问。
“我们门店销售的品牌车型绝大多数都在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范围内,之前一直观望的客户很多都来联系我准备买车。这个月来店里看车的客户比上个月多了五六成,成交量也很可观。”张竹君说,今年1月至5月,该公司汽车销售平均月销80辆左右,6月销售车辆140余辆,增长率达75%。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产业链条长、涉及就业面广、拉动消费作用大。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对稳经济、稳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5月下旬,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出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600亿元。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相关规定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认为,此次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明确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有利于快速、有效拉动汽车消费;三是政策调控“更精准”,提出了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限制条件,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精准调控的作用,惠及大众消费。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李平认为,此次政策直接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有效调动消费者的购车积极性,有助于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改善车企预期,推动行业加快复苏回暖。
为把这项政策更好更快落到实处,各地税务部门迅速完成征管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升级工作,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正式实施后,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跟进执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政策顺利推行。
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乘用车产业正“驶”出前段时间的困境。数据显示,6月1日—26日,乘用车市场零售142.2万辆,同比增长27%,较上月同期增长37%。
工作人员走访汽车4S店,向购车市民宣传车购税新政。
税款专款专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近40年来,中国交通事业发展日新月异,道路、桥梁的变化更是让百姓感受深切。车购税就是交通基建的重要资金来源。
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985年,颁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决定设置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用的一项资金来源。2000年10月22日,颁布《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从“费”到“税”,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征收更规范合理。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李平介绍,车辆购置税所征收的税款具有专门用途,专款专用于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使用服务于国家战略安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对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也具有积极作用。
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对贫困地区投入车辆购置税资金超9500亿元,占全部车辆购置税的68%,有力推进了“四好农村路”建设,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车辆购置税所筹集的税款服务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我国交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平说,近年多次出台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在促进消费、提振市场方面产生了重要作用。“税收筹集建设资金和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多措并举提振汽车消费
目前,除了车辆购置税减征,各地也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提振汽车消费的政策。比如,广东新增11.3亿元,助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延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增出台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按8000元/辆对指定车型给予补贴;山东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用消费券撬动汽车市场活力;辽宁沈阳投入资金1亿元,面向在沈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补贴。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近期联合发文,决定组织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自5月至12月,在山西、吉林、江苏、浙江、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甘肃等地,选择三四线城市、县区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企业活动;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以及各平台自发组织的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相较往年,今年参与活动的车企与车型数量均有所增加。
6月22日召开的国常会提出多项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其中明确研究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继2017年底、2020年初两次延长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期限后,这一补贴政策期限有望迎来第三次延长。
李平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空间很大,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不仅对当前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让中国汽车走向世界也具有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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