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的报废年限 小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定
私家车使用年限一般是无上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 非营运车辆,汽车报废期为15年,摩托车报废期为10年 营运车辆,每年强制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期为10年。但现在作为家庭用车的“私家车”越来越多,而且“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则放得很宽,根据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车)正常使用年限为16年,延期使用期限为第16年至第20年,此期间每年检2次。从第21年起为再延续期使用期限,此期间为每年检4次,总使用年限没有上限,这意味着,如果自己的一辆“私家车”保养得好,各项性能达到车检标准,这辆车可以一直使用。汽车报废车辆标准(新规)沿用去年汽车排放标准,汽车多少年强制报废?汽车开多少里程就要报废?具体是:全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户和过户。已经上牌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1、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2、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要求的;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小型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将引导报废。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对私家车最高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第一次提出了“引导报废”的概念,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公里之后,将引导报废,但只要车况符合国家标准,能够通过年检,仍可以继续使用。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营运车辆国家规定为8年强制报废,私家车没有规定具体使用年限,购车后头6年为2年审验一次,以后每年一次,到第15年改为每半年审验一次,只要能通过审验,就可以继续使用,否则,即使不到年限,但通不过审验的,经过维修后仍不能符合要求,就要报废了。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从第16年起开始,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19座以下(含19座)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期限一律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4、20座(含20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期限一律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4次。 5、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6、轻型载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汽车,1990年7月7日后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 7、其他重、中型载货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 8、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延长使用期限。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1次。 10、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为6年;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为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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