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被诉1.53亿元!涉案金额数亿的“比亚迪广告门”竟还有后续
8月2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7月29日,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雨鸿”)诉被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公开。
裁定书显示,该案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上海雨鸿于2022年3月4日增加诉请,要求四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为比亚迪集团提供系列项目的实际执行费及服务费约1.53亿元。
因被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不在上海市,且原告诉讼标的额超过一个亿,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依据规定将案件移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雨鸿曾因服务合同纠纷于2019年11月起诉比亚迪,后与2020年10月撤诉。2020年11月,上海雨鸿再次因服务合同纠纷,向比亚迪发起诉讼,后该案因管辖权问题,被移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处理。
《财经天下》周刊发现,该案与曾轰动一时的“比亚迪广告门”有关。
(2020)沪0101民初16223号裁判文书显示,上海雨鸿与上海比亚迪所涉合同经办人李娟,因合同诈骗罪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判决查明事实如下:
“2016年初至2018年6月,被告人李娟在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比亚迪许可的情况下,冒用上海比亚迪名义并私刻公章,与几十家广告代理商签订比亚迪品牌广告推广项目合作,案发时约2.47亿元广告代理费尚未支付。此外,李娟还许诺高息回报,以向与比亚迪品牌有关的广告项目垫资为名,诱骗被害单位……与其冒名的上海比亚迪或其实际控制的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各类合同,骗取钱款1.75亿元。”
法院认为,上海雨鸿与上海比亚迪所签合同系李娟私刻公章、冒用上海比亚迪名义所签,上海雨鸿亦受李娟控制且多次收到李娟冒用上海比亚迪名义骗取款项。
另一刑事裁定书显示,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对被告人李娟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已查封的房产予以折价后发还被害单位,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后发还被害单位。(文 |《财经天下》周刊 郑浩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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