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环保标志 天津汽车环保标志没了
机动车环保监测标识(简称“黄绿标”)发放窗口
天津机动车环保卡22个环保发放窗口
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天津市行政服务许可中心24538909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许可中心27034106南开区南开二马路25号B105环保窗口
天津市和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7256327和平区南马路11号创新大厦麦购时代广场旁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582880洞庭路20号
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4130607津塘路52号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6290211昆纬路39号
天津市红桥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6515255勤俭道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7949806柳口路26号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6814752北辰道
天津市津南区环保局28391121津南区咸水沽红旗路
天津市东丽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4980512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天津市塘沽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66897066营口道734号
天津市汉沽区环保市容局25695128汉沽区东风中路5号
天津市大港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63383623迎宾街76号
天津市武清区环保局22173080武清区雍阳西道85号
天津市宝坻区环保局29241463宝坻区建设路159号
天津市蓟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9038799中昌北路3号
天津市宁河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69119613芦台镇金华路
天津市静海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68608618静海县金海道1号
天津市开发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5201384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3718231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二楼24号窗口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84906211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
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
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的要求,为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天津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经市政府批准,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限制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限行时间及范围
根据《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51号)规定,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以及未按规定领取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全市行政辖区内全时段限行。
二、违反限行规定的查处
(一)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对天津市黄标车限行区域实施监控。
(二)黄标车违反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90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绿标不限制,黄标禁止进入外环以内,国家鼓励黄标车主淘汰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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