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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联电缆切片机和电线电缆削片机的区别?削片机的削片机用途(交规2013(2013年新交规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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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联电缆切片机和电线电缆削片机的区别?削片机的削片机用途

交联电缆切片机和电线电缆削片机的区别?削片机的削片机用途

交联电缆切片机和电线电缆削片机的区别?削片机的削片机用途

削片机分为哪几种削片机的结构组成削片机的工作原理跪求河南郑州黎阳机械有限公司削片机按机械结构可分为两类:切削刀装在圆盘上的盘式削片机和切削刀装在圆柱形鼓上的鼓式削片机,盘式削片机主要用于切削原木,所削切的木片在削切室内由削切刀盘上的风叶所产生的高速汽流送木材削片机是生产木片的一种专用设备,机械组成削片机主要由进料、切削、排料3部分组成,该机也叫木片机、削片机、木材削片机、木削机、削片粉碎机,盘式削片机按刀盘上的刀数分为:普通削片机(4~6把刀)和多刀削片机(8~6把刀)两种,那么木材削片机都哪些分类呢?木材削片机根据工作原理的不同主要分为盘式木材削片机和鼓式木材削片机,根据削片原料不同又分为原木削片机、板皮削片机、枝桠削片机、特种用途削片机、竹材削片机等。

  • 交联电缆切片机和电线电缆削片机的区别
  • 削片机的削片机用途
  • 削片机的工作原理是什么
  • 木材削片机都有哪些种类
  • 削片机的型号参数
  • 把原木锯成实木板的机器叫什么
  • 削片机分为哪几种削片机的结构组成削片机的工作原理跪求

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交联电缆切片对剖机功能较多,可以横切成圆形试样(用于测量绝缘层厚度),也可以纵切成长方形试样(用于做热延伸试验前的制样)。更可以用于对剖(用于剥除较厚的绝缘层,剥离电缆导体)

削片机只能用于做热延伸试验前的制样,即切成长方形薄片,再用冲片机冲成哑铃状制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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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D型交联电缆切片、对剖机,是目前新一代电动交联电缆切片设备。保证切片厚度均匀,制样合格。可以横切,纵切,对刨,特别是多片切削时,一次放料完成后,给予所需进给量,可一次成型,提高切片效果。

XP-E型电线电缆削片机是针对电缆绝缘皮、护套削片装置,适用于国家标准GB/T2951-2008《电线电缆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中对聚合物绝缘及护套材料机械及物理性能测试的要求。满足全许办《2005J11号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对塑料绝缘控制电缆、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的有关要求。

削片机的用途:属于木材加工系列设备之一。广泛应用于纺织、造纸、制浆、人造板等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备料工段。该机的主要切削原料是剥皮后的小径木、竹材、板皮材及采伐次薪材余料等。削片机但对于过粗(350mm以上)过细(30mm以下)过短(250mm以下)过薄(5mm以下)及不规则原料(未分解的树墩、枝杈等)不充分具有均匀切削的功能,或只是将原料在原有基础上切断,对壁厚低于5 mm竹材的切片不充分具有分层切削的功能.答案来源于:

将木材切削成木片的机械。分盘式和鼓式两种。根据削片原料不同又分为原木削片机、板皮削片机、枝桠削片机、特种用途削片机、竹材削片机等。

沿革

20世纪40年代随着造纸工业大量采用木质纤维原料,削片技术开始得到发展。首先使用的是鼓式削片机,以后是盘式削片机。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芬兰、美、苏等国研制了移动式削片机,60年代中叶,芬兰制造了全树削片机。此后,苏、美、联邦德国等出现了各种型式的联合削片机和全树削片机,伐区木片生产逐渐形成了独立的新工艺。1978年法国首先研制出立木削片机,接着美国、加拿大也研制出多种结构的这类机械。这时期还发展了以树根为对象的特殊削片装置——树根削片机。70年代以来,加拿大首先研制了以分离木片中的大片、枝条、树叶、碎屑、砂石等杂质为目标的双腔削片机。随后,美、苏等国也制造出这类的双腔、多腔削片机,并在木片生产中获得广泛应用。

中国从60年代初开始进行削片机的研制。其中,LX-950螺旋盘式削片机、SO3鼓式削片机、MZ563移动式削片机、ZMX1-刀盘削片机等是代表机型。70年代中期以来,对移动式削片机的研制有了较快发展,研制了以枝桠和间伐材为主要原料的LX650联合削片机、YX950移动式削片机、BX6110C型削片机、BX637自行式削片机,并生产了BX216、BX218鼓式削片机、BX627双腔削片机等新型结构。联合削片机、全树削片机等新技术也正在研究发展中。

机械组成

削片机主要由进料、切削、排料3部分组成。

进料装置

主要包括料槽和进料机构。通常布置在削片机壳体的后侧,有斜进料和水平进料两种方式。除螺旋面结构和部分斜进料的削片机外,都设有强制式进料装置。进料器有刺辊、人字形辊和齿链等形式。常用机械传动或液力驱动。进料器对木料起压紧和均匀供料作用,使进料速度和切削速度保持稳定,从而提高了木片质量。通常取进料速度为切削速度的1.1倍。料槽端面形状有圆形、方形和多边形。鼓式削片机(见图)的进料槽为方形或长方形,料口包容面积大是其特点;盘式削片机的进料槽为多边形。进料角对木片质量、规格及功率消耗影响极大。在鼓式削片机中,如果是斜料槽(布置在刀鼓中心水平面上方),刀鼓上飞刀与木料顺纹方向的切削角接近90°。切削时随着飞刀所处的位置不同,切削面也不断变化,使飞刀和底刀之间不能形成良好的剪切作用,其切削分力阻碍木料前进,造成切削时木料的跳动,致使碎料增加,木片的长度和厚度不均匀。木料越厚,木片规格差别越大,切削阻力和能耗也急剧加大。改用水平进料后(布置在刀鼓中心水平面下方),尽管相遇角还是在一定范围内变化,但切削分力对木料起着牵引作用,因而木料跳动现象减少,提高了木片质量。在盘式削片机中,斜进料方式常用于切削制材剩余物等短木料,进料槽轴线与刀盘平面的交角为45°~52°,与刀盘纵轴竖直面的交角为10°~30°。水平进料方式常用于切削原木、小径木、板皮、枝桠等木料,进料槽轴线与刀盘平面的交角在36°~42°之间。切削角的减少可以降低功率消耗,但切削角过小会增加长条木片的数量。进料槽的端部安装着底刀、旁刀。鼓式削片机采用四面刃的条形底刀,由于它的飞刀在切削时切削面不断变化,所以飞刀对底刀的间隙不允许调得很小,通常是1~2毫米。在盘式削片机中飞刀形成的切削面是恒定的,飞刀和底刀的间隙可调到0.5~0.7毫米,它采用多面刃的底刀可在机内或机外调整。通常进料槽内还设有安全销和保护罩等安全装置。

切削装置

包括刀盘、刀夹、飞刀、刀轴及联结支承装置。盘式削片机的刀盘通常由优质碳素钢铸造(大型的常用合金钢板组焊),具有一定重量,在切削时起飞轮作用,保证良好的连续切削条件。刀盘上装着飞刀和刀夹,飞刀在刀盘上的位置是依辐射方向前倾8°~15°。飞刀由高速钢、模具钢或高合金钢制成,刃部硬度为RC52~60,心部要求有足够的韧性。飞刀和刀夹用螺柱固定在刀盘上,飞刀伸出量可用齿槽、楔铁或浇铸巴氏合金方法调整。挨着飞刀后部的刀盘上开有刀槽,刀槽的宽度依形成木片的厚度决定,例如木片厚5毫米时,刀槽宽度约为100毫米。削下的木片经刀槽到达刀盘的另一侧,刀槽上还装有抗磨护板。通常,鼓式削片机的刀鼓采用低合金结构钢板焊接而成。挨着飞刀在刀鼓上开设适当宽度的弧形凹槽(或刀夹制成凹槽),切下的木块在这里挤压成片。飞刀及其压板用螺栓固定在刀鼓上,或采用刀架组件在机外换刀调整后装入刀鼓。

排料装置

保证木片及其废料的正常排放。分上、下排料两种方式。主要包括风扇叶片、排料管或网两部分。盘式削片机的叶片有板状、斗状和箱状数种,装在刀盘圆周上或刀盘背面。板状叶片随着刀盘高速旋转,推动木片产生圆周运动;由于叶片推动空气,产生具有一定风速、风压的气流,这样木片沿着机壳切线方向的排料管抛射出去。但这种结构容易打碎木片,增加碎屑量,所以板状叶片逐渐为斗状、箱状叶片所代替。大型盘式削片机由于圆周线速度大,在刀盘上不设叶片,而在排料管上安设风机吹送木片,或采用下排料方式。鼓式削片机通常不在刀辊圆周上安装叶片,采用下排料使木片通过筛网由输送带或气力送走,也可在鼓式削片机的排料管上安设风机,采用上排料方式排放木片。

发展趋势

随着造纸工业、人造板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原材料的不断变化,各种新型削片机正不断涌现。削片机的结构正朝着提高木片质量,降低能耗,刀具更换调整方便、耐用、安全等方向进行改进。从简化生产工序、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的综合性能出发,新型结构的鼓式削片机、双腔或多腔削片机、带抓臂和自装料斗的联合削片机、立木削片机以及剥皮削片联合机等将取代单一的拖挂式削片机,并将在伐区木片生产中获得广泛应用。

削片—制材机

削片机与剖分锯机相配合的制材机械。原木通过削片—制材机,能够把中央部分锯剖成板材,并把板皮部分削成木片。

类型

①削片—制方机。有4个削片刀头或两组X形状双削片刀头,一次通过的削方机;两个锥形削片圆盘,在一次通过时削成毛方,二次通过时削成方材的削方机。中国上海杨浦木材厂MJX-200型削方机,属于一次通过削方机,可加工直径80~200毫米,长度0.8~3.0米的原木,所生产方材宽厚尺寸为60×60~160×160(10进位)毫米,进料速度为30米/分,生产率每台每班产方材6立方米、木片5立方米(木片尺寸25×18~2.5×3毫米)。②铣边机。又称削片—裁边机。用两个削片刀头代替双圆锯将毛边板的两侧板条铣削成木片而制取整边板。加拿大康卡尔2500型铣边机,其最大开档1100毫米,进料速度每分钟106米。③木丝—剖方机。用双轴或单轴多片铣刀代替多圆锯裁边机剖分小方的机械。切削呈木丝状可供纤维板、刨花板、造纸的原料。上海木材公司SMK-1型双轴多铣刀木丝—剖方机,铣刀厚为3.2毫米呈十字形,可加工木材宽度60~500毫米,所剖分方材宽度为50~150毫米,一次剖分1~5根小方,进料速度每分钟23米,生产率每小时6立方米,切削的木丝长度为4毫米。④削片—制方机与多圆锯纵锯机相联合的锯机。适合于小径木的削片制材生产。⑤削片—制方机与四联带锯相联合的锯机或双削片圆盘与双联带锯相联合的锯机。适用于大、中型原木高效率削片制材的生产。⑥单削片圆盘与跑车带锯相联合的锯机。锯割第一块板皮时,所得到的是毛边板,适用性广泛,出材率较高。

性能

可以同时完成将原木剖分为板材,并把加工剩余物削成工艺木片,通过气力运输集中到木片料仓,具有生产效率高、综合利用率高、机械化程度高、工艺简单、占地面积小的特点。削片—制材机通常用微机控制,自动调位定心,伺服油缸或步进油缸进尺,连续进给或跑车进给。联合机的木片产量为原木材积20~40%,木材综合利用率可达90%以上,但成材的出材率比普通跑车带锯要低5~15%。加拿大康卡尔4个削片刀头与双轴多圆锯机配合的削片制材联合机,其加工原木直径10~38厘米,相同直径原木可以连续进料,不同直径原木应相隔0.9米进料,进给速度18~55米/分,电机功率为221千瓦,每台班产量为300立方米。

木材削片机,又称木材切片机、木片机、木材打片机,木材削片机是目前针对木材加工比较常用的设备,在不同的生产条件下需要选择不同的木材削片机设备,那么木材削片机都哪些分类呢?
木材削片机根据工作原理的不同主要分为盘式木材削片机和鼓式木材削片机。

木材削片机型号
参数表: 机器型号 800 950 1100 1210 1410 刀盘直径 800mm 950mm 1100mm 1210mm 1410mm 刀盘转速 960转/分 960转/分 960转/分 960转/分 960转/分 刀片数量 4片 4片 4片 4片 4片 喂料方式 倾斜 倾斜 倾斜 倾斜 倾斜 出料方式 上出料 上出料 上出料 上出料 上出料 生产能力 3-6吨/每小时 6-8吨/每小时 8-10吨/每小时 10-13吨/每小时 13-16吨/每小时 主电机功率 30千瓦/小时 37千瓦/小时 45千瓦 75千瓦 90千瓦 切削最大直径 20公分 25公分 30公分 35公分 40公分

交规2013(2013年新交规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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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交通法扣分是怎么规定的新交通法违章罚款、扣分一股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138003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 200 482050 在高、快速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200 483001 高、快速路上行驶的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载人的 200 483002 二轮摩托车在高、快速路行驶时载人的 200 400000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192401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货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均未达到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构成犯罪的 11010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14000 公路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100 413010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 200 413011 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牌号的 200 413012 喷涂放大号不清晰的 200 413013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200 41303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200 416000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的 200 420201 在道路上未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 200 420202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 200 422200 实习期内驾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100 422300 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200 428001 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0 428002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00 428003 驾驶人已累积记分满12分仍驾车的 200 428004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 200 444200 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100 448000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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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新交规,你的驾照应于2013年2月13日后30内年审,现在只过期不到1个月,还可以审。今后是一年一审。如果在一年里都没有被扣分,就可以免审。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按照新交规,?你的驾照应于2016年2月13日前90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换证时应提交身份证明、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

  新交规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交规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新交规第六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新交通法违章罚款、扣分一股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138003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45101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200
145102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200
145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146001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146002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确认安全的 100
1471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147200 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148101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0
148200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 100
1483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149001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149002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151001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151002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2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152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153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00
153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 200
155100 拖拉机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50
155200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1561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164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 100
1670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168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170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200
19110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19110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500
1912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19120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191301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
19210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19210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下的 1000
192103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19210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19220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192202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19220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193201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193203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19510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1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19510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19510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195201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202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61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1000
1961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6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1000
19901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2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3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00
199020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1000
19903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00
19903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未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2000
199040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000
199041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 2000
199060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被处以拘留的 500
199061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未被处于拘留的 2000
110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0
110101 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11010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14000 公路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100
413010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 200
413011 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牌号的 200
413012 喷涂放大号不清晰的 200
413013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200
41303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200
416000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的 200
420201 在道路上未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 200
420202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 200
422200 实习期内驾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100
422300 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200
428001 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0
428002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00
428003 驾驶人已累积记分满12分仍驾车的 200
428004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 200
444200 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100
448000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会车的 100
449000 违反掉头规定的 100
450000 违反倒车规定的 50
451000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100
453100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200
453202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00
454100 机动车载物长宽高违反规定的 100
454200 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
455002 载货汽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200
455003 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456000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0
457000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00
460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200
460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200
460003 夜间发生故障或事故未开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200
461000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00
462010 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 50
462030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 200
462020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 100
462040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200
462050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50
462060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00
462070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00
462080 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 100
463000 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 100
465000 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未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通过的。 200
46601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 200
467000 在单位院内、居民院内未低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 50
478100 在高、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00
480000 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0
481000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00
482010 在高、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00
482011 在高、快速路上车行道内停车的 200
482020 在高、快速路上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200
482030 在高、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 200
482040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行驶的 200
482041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 200
482050 在高、快速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200
483001 高、快速路上行驶的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载人的 200
483002 二轮摩托车在高、快速路行驶时载人的 200
400000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192401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货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以上5000以下
192402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客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以上5000以下
1942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处检验费10倍罚款
196101 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2 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5 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000
197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000
198100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最低保费2倍罚款
199050 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70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80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2000
110003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110600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且拒不排除妨碍的 2000
472030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 50
151004 摩托车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8000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50
166000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50
167001 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50
472080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50
468001 转弯非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的 20
468002 遇前方路口阻塞进入路口 20
468004 遇停止信号未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外 20
470100 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或未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
471010 非机动车载物违反规定的 20
471020 自行车载人违反规定的 20
472004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突然猛拐 20
472006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的 20
472005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20
472007 独轮自行车、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上道路上行驶的 20
472009 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20
472010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20
473003 驾驭畜力车不按规定超车的 20
473002 驾驭畜力车并行、驾驶人离开车辆的 20
473004 使用未驯服牲畜驾车、随车幼畜未拴系的 20
473005 停放车辆时未拉紧车闸,拴系牲畜的 20
118100 须登记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 20
138004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 20
139002 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20
151003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0
157001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逆向行驶的 20
159001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 20
160000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20
166001 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或者有影响安全驾驶的 20
472020 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10
474001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10
474002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10
474003 在道路上进行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10
477001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10
477002 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10
477003 乘车人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
477004 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 10
477005 乘坐二轮摩托车没有正面骑坐的 10
138005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靠边行走的 10
162000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10
163000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10
165001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未按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的

共共五类、52条
一、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故障车、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让行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逆向行驶的。

四、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五、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不按规定倒车的;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不再年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主要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进行约束、管理。
《条例》规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均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的驾驶证;在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第二十五条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第二十六条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第二十七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第三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更多详细,参考网址: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市民对其中涉及的2013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很关注。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最新2013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二、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三、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四、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五、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公安部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酒后代驾就拨95081,超低价35元起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6、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2013年新交规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的规定: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2013年新交规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的规定: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2013新交规中规定实习期驾驶人不得单独驾车上高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实习期驾驶人不得单独驾车上高速,如果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交规罚款口诀

交规罚款口诀

  • 交规罚款口诀
  • 公安部交管局12项便民措施
  • 2021年新交规有哪些变化
  • 驾驶证增驾新规定是什么
  • 驾驶证扣分有几种扣分方法
  • 交管新规12项有哪些
  • 交管新政策

交规罚款的背诵口诀:
1、2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反法律法规、违章停车不在场、违规后拒绝离开、未放置保险标志。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客运车超载但没超过20%、饮酒后驾驶、货车超载但没超30%。
3、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在道路两侧种植防碍交通、非法报警器标志logo、无证驾驶、暂扣期间驾驶、未取得驾照上路、交由无证驾驶、交由暂扣、吊销人员驾驶、事故逃逸不够犯罪、违反交通管制、不够成犯罪故意破坏公物、超规定50%速度、非法拦车涂改交通设施造成拥堵、变造各种相关证件。
4、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醉酒后驾驶、客车超载20%以上、客车违规载货、货车超载30%、货车违规载客。
一、2022年的新法规规定了以下扣分类型: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开车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9分并按最高限额处罚;(之前扣了12分)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牌架扣6分,罚款200元;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9分;(之前6分)
6、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将被扣12分;(之前扣6分)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连续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不足20分钟的,扣9分(此前为12分);
8、酒后驾驶、醉驾,违法记分上会记12分;
二、交管新规12项包括: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法律依据:《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1、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①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②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④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2、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3、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4、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
5、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1、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2、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3、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适应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提供线上线下温馨服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4、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通过“交管12123”APP或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
5、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五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第四十六条 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一日申请取消预约。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第四十八条 车辆管理所组织考试前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

2022年的新法规规定了以下扣分类型方法: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开车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9分并按最高限额处罚;(之前扣了12分)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牌架扣6分,罚款200元;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9分;(之前6分)
6、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将被扣12分;(之前扣6分)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连续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不足20分钟的,扣9分(此前为12分);
8、酒后驾驶、醉驾,违法记分上会记12分;
一、交管新规12项包括: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二、驾照罚款题的背诵口诀:
1、2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反法律法规、违章停车不在场、违规后拒绝离开、未放置保险标志。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客运车超载但没超过20%、饮酒后驾驶、货车超载但没超30%。
3、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在道路两侧种植防碍交通、非法报警器标志logo、无证驾驶、暂扣期间驾驶、未取得驾照上路、交由无证驾驶、交由暂扣、吊销人员驾驶、事故逃逸不够犯罪、违反交通管制、不够成犯罪故意破坏公物、超规定50%速度、非法拦车涂改交通设施造成拥堵、变造各种相关证件。
4、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醉酒后驾驶、客车超载20%以上、客车违规载货、货车超载30%、货车违规载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交管新规12项包括: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一、2022年的新法规规定了以下扣分类型: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开车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9分并按最高限额处罚;(之前扣了12分)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牌架扣6分,罚款200元;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9分;(之前6分)
6、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将被扣12分;(之前扣6分)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连续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不足20分钟的,扣9分(此前为12分);
8、酒后驾驶、醉驾,违法记分上会记12分;
二、驾照罚款题的背诵口诀:
1、20元以上200元以下:违反法律法规、违章停车不在场、违规后拒绝离开、未放置保险标志。
2、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客运车超载但没超过20%、饮酒后驾驶、货车超载但没超30%。
3、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在道路两侧种植防碍交通、非法报警器标志logo、无证驾驶、暂扣期间驾驶、未取得驾照上路、交由无证驾驶、交由暂扣、吊销人员驾驶、事故逃逸不够犯罪、违反交通管制、不够成犯罪故意破坏公物、超规定50%速度、非法拦车涂改交通设施造成拥堵、变造各种相关证件。
4、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醉酒后驾驶、客车超载20%以上、客车违规载货、货车超载30%、货车违规载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理同;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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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打开支付宝。

第二步:在支付宝上方搜索“车主服务”,点击进入。

第三步:点击“驾照查分”进入。

第四步:添加驾驶证,即可查询自己的驾驶证记分。

扩展资料: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 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资料来源:公安局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违法记分

查驾驶证分可以下载交管12123在软件上进行注册,然后登录绑定自己的驾驶证,然后就会在首页的中间显示驾驶证,累计积分,也就是你这个周期已经被扣了多少分

交管12123上查询驾驶证考试科目成绩,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首先,百度搜索12123,点击进入“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官方网站,如下图所示。

2、然后,打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官方页面,选择自己的省份,如下图所示。

3、接下来,选择省市后,点击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右上角的个人登录,登录时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和考试预约时获得的初始密码,如下图所示。

4、然后,登录网站成功后,登录后进入个人主界面,滚动鼠标滚动条,进入下面的学生信息界面,找到考试信息,点击考试信息,科目信息就在里面,如下图所示。


扩展资料:

1、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是: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被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经学习,掌握交通法规和驾驶技术知识,并经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颁发某型机动车驾驶证。

2、驾照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现场驾驶、道路驾驶(含安全文明驾驶),参加一科考试后,三年内通过二、三科考试。如果不能通过考试,考试内容将无效,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1的考试。新考试规则出台后,科目2和3都是5个机会。如果在5次机会内没有通过考试,请再次参加科目1的考试。

百度百科-驾驶证

交管12123查驾驶证分流程:
1、登陆交管12123官网,选择驾照注册地所在地区;
2、在右侧的信息查询中,点击记分,并填写驾驶证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及验证码,即可获得查询结果。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宁波地区需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可以的,只要你手机下载交管12123,成功注册信息以后,信息要保证真实性,就可以看到你的驾驶证的分数,如果绑定车辆,还能看到车辆的信息!而且能处理违章,不需要交手续费,非常方便!

交管12123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官方客户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提供技术支持。为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提供:?互联网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机动车/驾驶证/违法处理等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交通安全信息查询、业务告知提醒、业务导办,道路通行服务等全方位交通安全服务。?

2018年8月29日,“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包括扩大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范围、优化备案流程等。

主要功能

1、用户注册。

2、绑定本人机动车和驾驶证。

3、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

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

5、新车预选机动车号牌。

6、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7、机动车驾驶证延期换证、延期审验、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8、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信息查询及告知提示。

9、交通管理相关业务办理地点导航。

10、新增的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功能。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交管12123

交管12123查询驾照分流程如下:
1、登录交管12123 APP。
2、在首页的左上方找到驾驶证。
3、点击进入,累记记分下面的数字就是驾驶证的分数。
4、驾驶证的分数只记录已经违章处理完毕后的累计分数。这也就是说如果违章还没有处理的话,这个记分是不会显示在上面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可用交管12123来查询。以下是步骤方法:

1、手机点击交管12123APP。如下图所示:

2、进入APP界面后输入身份证和密码登录(还没注册的先注册再登录)。如下图所示:

3、登录后点击左上角驾驶证。如下图所示:

4、进入后就可以看到剩余分数了。提醒:每人一年有12分,累计分数是违章扣分,显示多少分就是被扣了多少分。

标签:机动车   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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