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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的轿车多少钱一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有效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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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的轿车多少钱一台

无人驾驶的轿车多少钱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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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的轿车价格在10.89-50万左右。比如威马w6,售价在20万左右。

威马W6是威马的最新一代 SUV,也是国内第一款拥有自动驾驶技术的威马W6,它的三大核心能力就是:最实用的自动驾驶、最有趣的环境设计+最敏感的声音互动。

威马W6配备了L4级自动自动停车系统,它可以帮助很多停车困难的人解决停车问题,并获得停车的自由。其搭载的 AVP自动泊车系统,可分为两大类: HAVP (HAVP)和 PAVP (PAVP)。HAVP (HAVP)是一种自动停车的方式,它可以让使用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轻松地使用自己的汽车。PAVP (PAVP)是一种能够在非固定环境中自动自动停车的技术,目前尚未投入使用,威马希望在今年年底将会在 OTA平台上推出威马W6。
  据媒体报道,威马最近推出了威马W6的多种购车计划,例如威马的首批消费者“随心贷”购车计划,为期六个月,从七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消费者可享受首付10%、60期分期、0.88%的年利率。此外,威马还推出了威马EX5-Z和威马EX6 Plus的相关产品,详细信息请登陆威马智行 APP或者威马汽车销售中心查询。
  同时,对威马W6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到威马4S店体验一下无人驾驶的乐趣。

现在在售车型中没有真正的无人驾驶车辆,只是带有无人驾驶辅助功能。并不能实现,无人驾驶,自动行驶

某品牌汽车宣布旗下所有汽车都支持自动驾驶技术,但是其最便宜的汽车是Model 3,该车在美国起售价格为3.5万美元,在国内售价保守估计也是30万左右,而且,这样的售价并不包括自动驾驶技术套件。

虽然该品牌称所有汽车都支持自动驾驶技术所需要的全部硬件,但用户需要花费额外的钱去购买,也就是说用户需要额外再花费8000美元,相当于5万多的人民币,这样一来,最便宜的自动驾驶汽车也需要40万左右。

无人驾驶系统是一项成熟的技术, 在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作为先进的客运交通系统, 正引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趋势。

世界上一些大城市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建设, 已形成了城市轨道交通网, 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近十余年来,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 正在加速新线建设并逐步形成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的公交困难状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世界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模式也在发生变化。近几十年中, 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人工驾驶模式

列车的驾驶员根据运行图在独立的信号系统中驾驶列车运行, 并得到ATP(列车自动保护系统)的超速监控与保护。

2、人工驾驶的自动化运行模式

列车设驾驶员, 主要操作任务是为乘客上下车开、关车门, 给出列车起动的控制信号;而列车的加速、惰行、制动以及停站, 均通过ATC(列车自动控制)信号系统与车辆控制系统的接口, 经协调配合自动完成。

回答

威马汽车旗下第三款超算力可进化智能纯电SUV车型“ 威马W6”正式开启预售,该车搭载了AVP无人自主泊车系统及全新一代Living Engine全车交互系统,可实现620km的超长续航里程,也是国内首款无人驾驶量产车型,售价20万级别。威马W6搭载得“无人自主泊车系统”是威马汽车与百度Apollo深度合作的产物,也是国内首款停车场环境下L4级无人驾驶量产车型,超智能系统及超高算力加持,无论哪种环境都能实现无人自主泊车入位、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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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人驾驶的同等车要贵,有百八十万的。

  • 大众×L1无人驾驶车多少线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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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合作老师吴工,擅长发动机维修,现在已从事汽修行业9年,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一下,我这边马上回复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无人驾驶的轿车价格在10.89-50万左右。比如威马w6,售价在20万左右。一、无人驾驶汽车原理它是利用车载传感器来感知车辆周围环境,并根据感知所获得的道路、车辆位置和障碍物信息,控制车辆的转向和速度,从而使车辆能够安全、可靠地在道路上行驶。集自动控制、体系结构、人工智能、视觉计算等众多技术于一体,是计算机科学、模式识别和智能控制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研实力和工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国防和国民经济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二、有了智能汽车还需要驾照吗如果说无人驾驶汽车真的要到来,那么百分百确定是不用考驾照的。对于一些觉得考驾照难的学员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福音,如果汽车都是无人驾驶了,那么你考驾照也就没意义了,因为考了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用。不过坏消息是,无人驾驶汽车离我们还远着呢,所以说还是乖乖的去考个驾照吧!虽然说在其他地方已经有了这种无人驾驶汽车。但就目前来说,现在还只是测试阶段,还不能大力生产。说不定还需要多年的深入研究才能投入生产。因为技术的难题攻克太多太多了,像这种新技术是不容易被发明出来的,都需要多年的深入研究,一次又一次的改进才能慢慢的调试好,直到能生产为止。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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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有效期是多少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有效期是多少

  •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有效期是多少
  • 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认定办法
  • 有机产品认证的证书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如何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
  • 有机认证具体流程是什么
  • 为什么都选择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

附:
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办法
农办市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精神,落实我部“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大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7号),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开始开展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现将《2006年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一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现就做好2006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评选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产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种植业、畜牧、水产等初级农产品。2006年评选范围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初级产品(不含品种)。
第三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实行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为核心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坚持无偿、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对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申请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产品在生产基地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六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负责组织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评选认定及公示、发布和发证等工作,并对评选认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中国名牌农产品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评定工作。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内中国名牌农产品的监督。
第十条 2006年评选100个中国名牌农产品。原则上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综合厅(局、委、办)推荐申请人数量不超过4个,行政独立厅(局、委、办)推荐申请人数量不超过2个,并排序上报。 第十一条 申请中国名牌农产品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注册商标;
(三)产品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批量生产已满三年;
(四)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五)产品在国内生产;
(六)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市场销售量、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七)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消费者满意程度高;
(八)建立了文件化管理体系,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产品质量责任可追溯;
(九)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中的任一认证;
(十)提供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农业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具有承检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
(一)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国内,或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二)近三年内,产品在县及县以上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质量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三)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四)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以及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业投入品记录的;
(五)生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产品的;
(六)有偷税漏税、掺杂使假、虚假广告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七)有其它不符合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条件的。 第十三条 建立以市场评价和质量评价为主,兼顾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四条 市场评价主要体现为市场销售量和出口情况两项指标。市场销售情况反映消费者对申请产品的认可和接受程度,产品出口情况反映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程度。
第十五条 质量评价主要考核被评价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持续保持这种水平的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实物质量水平主要是与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对比,质量保证能力反映申请人稳定保持相应质量水平、不断进行质量改进的能力,表明申请人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 效益评价重点选择生产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和实现利税三个指标,主要评价申请人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 发展评价主要考核申请人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能力状况,包括技术开发投入水平、申请人规模水平、生产技术及装备情况三个指标。主要评价申请人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制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对不同产品确定调查方案以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均由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确定。 第十九条 申请人直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或农业部优质农产品信息网上下载《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于8月20日前向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8月审查申请人材料,形成推荐意见,并于8月31日前将合格材料排序上报到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
(一)《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
(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采用标准的复印件;
(五)农业部授权的检测机构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如是复印件必须加盖原检测机构公章;
(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中的任一证书复印件;
(七)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证明复印件;
(八)出口量、出口国和出口额的相应证明复印件;
(九)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 9月15日前,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二条 9月27 日前,中国名牌农产品评审委员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评价指标等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7天公示。
第二十三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于10月中旬,在第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颁发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应在期满前90天重新申请。 第二十五条 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
(二)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名牌产品,向社会展示和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
第二十六条 在有效期内,证书拥有人可以在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统一规定的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并注明有效期限。
第二十七条 已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撤销其称号:
(一)转让或扩大适用范围者;
(二)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得认定者;
(三)产品质量发生重大事故,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者;
(四)在评选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第二十八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申请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和信誉检查;申请人应主动配合。
第二十九条 对冒用、伪造“中国名牌农产品”的,应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 参与评选认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漏申请者产品机密或者干扰评选认定工作导致评选认定不公正者,依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做出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农业部举报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也可向农业部申诉对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不同意见。申诉人、举报人应当提供书面材料,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农业部对举报、申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做出答复,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保护举报、申诉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农业部授权的质检机构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报告的农业部授权的质检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农业部质检机构资格,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取消中国名品农产品检测机构资格。
第三十三条 各申报单位送检样品的检验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组织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事业费列支或申请专项经费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机认证科普之什么是有机认证?
产品、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上的“有机蔬菜”“有机水果”等等的热度一路攀升,受到很多人的喜爱。那么到底什么是有机认证呢?
什么是有机认证?
有机认证是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简称。有机认证是一些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认可并大力推广的一种农产品认证形式,也是我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认证形式之一。推行有机产品认证的目的,是推动和加快有机产业的发展,保证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满足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减少和防止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物质和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发展。
有机认证的优势?
1.顺应国际市场发展,抓住新机遇的需要。
我国有机食品有着巨大的国际市场和潜在的国内市场。国际上对我国有机产品的需求逐年增加。
2、企业提升社会形象、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创造效益的需要.
有机产品在国际上有广阔发展空间,而提倡企业进行有机产品的认证,可促进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了解有机产品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在整个生产、供应、销售中自觉遵守有机产品标准,使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努力,可以转化成可观的经济效益。
所有的农产品、食品都能申请有机认证吗?
不是所有的农产品、食品都能申请有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申请有机认证的产品必须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中。具体目录请上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或者咨询SRS。
有机产品是怎么认证的?
有机产品是由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一般认证程序请点击:有机认证流程
有机证书的有效期多久?需要多久检查一次?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 年。只要申请有机认证,就要接受 认证机构每年至少一次的现场检查。其中部分获证组织还要接受认证 机构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安排的监督检查。获证组织应至少在认证证书 有效期结束前3 个月向认证机构提出再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应当在认 证证书有效期内(特殊情况下最迟有效期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再认证 检查。
什么样的机构能够开展有机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才能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比如SRS.
为什么选择SRS做有机认证?
我们的专家团队有10至20年有机领域的工作经验,具有农业研究、教学、检查和认证的背景。我们在全球许多国家工作,并相信有机农业有助于环境保护、健康安全食品的生产和可持续性发展。我们有牢固的中德伙伴关系,并能有效且高效地合作。我们熟悉国际规则和私有可持续性标准的要求,了解在中国所需的加工检查技能和知识,以及存在的困难,能为客户提供可靠和可信的验证服务。
SRS可根据您定制质量标准提供专属品质保障。包括原产地保障、品种保障、可追溯性确认、特殊生产标准确认、质量参数达标确认、有机生产监督、产品免受污染的确认或可持续资源管理的确认。
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身处欧洲和中国,可随时与您见面会谈,制订和完善方案,我们致力于帮助您实现您的商业目标。
提供高附加值产品的分销商明白,仅仅看产品是否经过认证,有时并不能保证达到它的预期质量。
作为一个拥有超过10年有机检查和认证经验的专家团队,SRS为所有对有机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严格的检查服务、高质量和可靠的认证服务,以SRS标签来彰显产品的完整性。我们致力于透明和公正,排除一切利益冲突。我们不断自我检视,参与同行评审,欢迎反馈与建议,力求不断进步。
SRS标志所代表的高标准和可靠性享誉欧盟和全球许多国家,是消费者值得信赖的认证品牌,拥有SRS认证证书,将助您轻松拓展国际市场。

  1、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填写调查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认证机构审查材料并派遣检查员实地审查(包括产品抽样);   4、检查员将实地检查报告报送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根据综合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   (1)同意颁证   (2)转换期颁证或有条件颁证   (3)不能颁证   6、签定标志使用合同并颁证。 从事有机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所从事的有机食品经营活动的种类,向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申请有机食品基地生产认证、有机食品加工认证或有机食品贸易认证,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申报程序:   (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OFDC)索取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的申请表传回中心,中心根据申请表所反映的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若同意受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向中心交纳申请费后,中心将全套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寄给申请人。   (3)申请人将填好的调查表寄回中心,中心将对返回的调查表进行审查。若未发现有明显违反有机食品颁证标准的行为,将与申请人签订审查协议;一旦协议生效,中心将派出检查员,对申请人的生产基地、加工厂及贸易情况等进行现场审查(包括采集样品)。   (4)检查员将现场检查情况写成正式报告报送OFDC颁证委员会。   (5)颁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员提交的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依照有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审,并写出评审意见: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或不能获得颁证。   (6)给通过认证的有机生产、加工和贸易者颁发销售证书并签订《OFDC标志使用协议》。   (7)OFDC有机认证标志的有效期为一年,即只对申请认证的当年种植的作物或产品有效。认证的基本要求是从产品生产基地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跟踪审查,对作物已收获的基地一般不再受理认证。因此,只要确定了生产基地,即可申请预审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需重新办理申请认证手续。

如果是做有机认证,建议您找有机认证机构申请。他们会将详细的步骤发给您。不同的机构认证流程也是有所去别的!我这里有关于德国SRS的有机认证流程希望能帮到您。

1目的和范围

该说明概述了有机认证过程的步骤,为任何感兴趣认证的人提供指南。

2责任

以下各方要求完

成认证程序:

a)认证官:

1)评审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以及客户是否能遵守标准的能力。?通知客户评审结果。

2)评审检查报告以及所有相关文件。?在文件评审基础上对是否认可,?拒绝还是保持认证做最终决定。

3)认证官需为来年制定检查说明以及检查计划。

b)检查员:

1)评审有机项目描述,?每年更新,?收取检查说明并学习,为现场检查做准备。现场检查的人员不能对他们一年内检查的项目做认证决定。

3有机认证过程

有机认证过程包括五个步骤

1)该项目完成申请表,并且填写?OPD。

2)?SRS?对申请文件以及?OPD?进行评审,并和客户沟通直到所有疑问都

解决。最后给客户反馈评审意见。

3)?SRS?的检查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评估其?OPD?的实施情况和完整性以及该项目对有机规则的符合性。

4)评审检查报告并决定是否认可该项目。

5)?SRS?在准备来年的检查计划时,?操作者向?SRS?报告整年当中那些影响符合性的变化。若继续认证,?操作者向?SRS?提交更新的?OPD?以及支付认证费用,?并重新在更新的基础上进行步骤?2?到?5.

3.1?步骤?1?–?申请和费用

3.1.1

对于第一次申请?SRS?认证的项目,SRS?提供申请过程相关信息,包括项目申请有机标准的要求,申请表格以及认证费用,链接到官方网站。如果SRS?收到完整的申请,将进行评审,申请者也将收到一系列信息包括评审结果、?报价、?合同、?表格以及更多涉及的信息。如果经营者决定开始?SRS?认证服务,?双方需签订合同,?客户支付预付款,完成并提交?OPD?和其他相关文件。

3.1.2

我们至少需收集以下信息

1)?完成申请的人员姓名

2)准确的申请方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

3)以前申请认证机构的名称;申请年限;提交申请的结果,?如果涉及还包括不符合项通知或颁发给申请者的认证拒绝信;申请方对不符合项整改描述,?包括整改证据。

3.1.3

SRS?应准备好申请表格,包括各个OPD?表格以及费用计划备用。?信息在线公布供潜在申请方快速、容易的获得,对于无法使用网络的个别申请方需单独提供。?SRS?负责根据费用规则提供项目的估价,?合适的人员会对整个项目的认证和检查进行费用评估。

3.2步骤?2?–?申请评审

3.2.1

SRS?进行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并和申请方沟通发现的问题。?如果初次评审显示文件完整并且合理,?申请方可能是符合规定的,?那

么?SRS?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见步骤?3)。?如果申请材料包括的信息不完整以至于SRS?无法确定是否该项目是否能符合规定,?那么?SRS?会要求在现场检查前提供更多信息。?申请评审必须包括至少以下几个方面:

a)所有?OPD?里描述的投入物和实践符合标准;预防措施都恰当并充分。

b)所有地点都详尽描述。

c)防止混淆和污染的措施显示是充分的。

d)所有要销售,?贴标签或者作为有机出现的多成分产品满足标签类别的要求并且所有作为有机显示的成分都经过认证。

e)验证非有机成分或者加工助剂或添加剂的使用,?确定他们符合有机标准。

f)监控措施恰当.

3.2.2

如果申请方在检查前无法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或者次要信息缺失,?那么?SRS?会指导检查员现场收集相关信息。如果项目方无法提供或者估计隐瞒重要信息,那么

SRS?会依规采取措施。

3.2.3

如果申请方曾由其他机构认证过,那么他必须提供以前的认证历史,包括所有以前提出的不符项的纠正措施的支撑文件,以及报告和不利举措(例

如,建议或最终暂停或撤销的通知)

3.2.4

SRS?会给申请方一份反馈函,?明确该申请是否完成并且可以计划检查。

3.3?步骤?3?–检查

3.3.1

一旦确定初审结果没问题,?SRS?将会计划现场检查。检查计划必须在收到相关申请文件和款项后马上进行,但是也可能延迟最多?6?个月,那样检查员可以观察到

更为关键的活动。举个例子,如果?SRS?在冬天收到作物申请,检查可能就会推迟到春天或者夏天,也就是生产季节。必须指派合格的检查员,给他相关文件以及

检查说明。

3.3.2

通知现场检查的前提是该项目的授权代表了解该项目,并且那个时候土地、?设备以及活动等证明该项目的符合或者有能力符合申请的标准规定。这个要求不适用

于非通知现场检查或者一个没有什么有机加工活动的季节或者依据订单进行有机加工的加工厂项目。现场检查的目的是:

1)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或者有能力符合相关规定。

2)验证?OPD?是否和项目实际活动一致。

3)确保没有使用禁用物质。

3.3.3

检查员必须进行首次会议介绍检查计划。该会议旨在说明检查员的角色,?沟通所有信息的保密性,对检查活动进行总的说明。这个会议也为检查员提供明确相关

要求并回答申请方问题的机会。

3.3.4

检查员要评审每一个有机产品的生产单元,加工厂以及项目生产的场所,处理或者贸易活动。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

1)?complies?with?the?regulations;对操作者现场保留的?OPD?进行评估确保该操作者有更新的?OPD,是正在按此执行的?OPD,并且该?OPD?符合规定。

2)对于作物生产者:评估土壤以及养分管理,?毗邻土地的使用情况,?隔离带,?土地使用历史,?土地生产能力,?种植以及定苗的情况,轮作情况,?环境保护实践情况,?病虫害预防情况,?收获,?标签以及运输情况。

3)对于野生作为生产者(野生采集):评估指定的收获(采集)区域,可持续收获活动,再播种或修剪活动。

4)对于加工/贸易商:评估产品成分,原料接收情况,加工过程,控虫措施,储藏,贴标和运输情况,以及防止禁用物质污染和混淆的实践情况。

5)验证项目生产或加工能力

6)评估记录体系并验通过合适的记录验证相关活动。

7)核对生产的有机产品的流量或者收到的运输来,加工的或者销售的有机产品的数量,?也是追溯性审核或者出入库平衡情况。

8)如涉及,对有机农产品抽样进行农残检测。检查员提供各个抽取样品的记录。

9)检查是否有投诉以及什么程度的投诉,发现农药的情况,或者出现产品被拒的情况以及客户如何处理所有非有机销售或者其他由?SRS?进行的调查。?如果必须从产品上去掉有机标志的,检查员须协助控制常规批次的市场销售。

3.3.5

检查结束的时候,检查员对项目授权代表方进行事后面谈。?在面谈期间,?检查员会交流发现的潜在不符项,并且要求提供?OPD?缺失的各个其他信息。?如果重要

信息缺失,?检查员会体现在检查报告上并且在事后面谈期间作为一个关注点进行讨论。

3.3.6

在现场检查期间,检查员经常发现新的信息或者文件。?直到事后面谈开始之前,?检查员可能接受OPD?额外更新的信息。检查员必须将各个在现场获得的新的信息

提交给?SRS。?如果检查员或者操作者在检查期间更新了?OPD,?那么检查员必须将更新的复印件同时提供给操作者和?SRS。?一旦检查员完成检查报告,?要提交

给?SRS?进行评审。SRS?对检查员发现的事项进行评估并做出最总的认证决定。

3.3.7

检查不是咨询。?检查员会问问题,?收集并提供信息并且解释相关规定或者?SRS?的要求。检查员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咨询告诉企业如何克服障碍获得认证。

3.3.8

SRS?可能会对认证申请方以及认证的项目进行额外现场检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额外检查可以是通知或者非通知。?基于以下风险评估,?SRS?根据风险级别

要确保随机进行额外检查,比例至少是?10%。?另外,?SRS?还需进行至少?10%抽检。

3.3.9

分包商的检查是强制性的,?是作为项目本身的一个部分。?这种项目必须签署协议并且?OPD里要包括其所有活动(欧盟和日本认证的要求)。?如果是美国标准,

分包商公司必须获得自己的认证。?只有在评审完申请和?OPD?后才能进行检查。

3.4?步骤?4?

检查报告评审检查报告评审和认证决定步骤由认证官进行,?认证官不能是该项目检查员也不是陪同的检查员。?在合理的时间区间内,?CO?对检查报告,?OPD,

各个检查的结果以及提供的额外信息进行评审。

3.5步骤?5?–?认证决定和颁证

3.5.1

SRS?将现场检查报告提供给申请方,将检查员抽样样品的检测结果提供给申请方。

3.5.2

如果评审了检查报告发现的结果,?并且该项目符合标准,?那么?SRS?将认可认证。?对于仅仅是次要不符项而且是让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也是如此。

3.5.3

如果项目不符合规定,认证官会做出如下几个可能的认证决定:

1)对于可整改的违规出具不符合项目通知。?该通知允许项目提交对建议整改的回复。一旦收到,SRS会对整改措施进行评审确定该项目是

否符合规定。如果项目符合,那么SRS会建议认证或者有条件认证。如果不符合,那么?SRS?会拒绝认证。

2)结合一份不符合项通知。对于不可整改的违规项目发送拒绝认证的通知。

3.5.4

SRS?可能会进行额外现场检查以验证是否继续符合规定。?这些额外检查可以是通知的或者是非通知的。若颁发拒绝通知,?那么?SRS?会给申请方发送一份不符项

通知。?如果不符项无法整改,即颁发不符项通知以及拒绝认证的通知。?不符合项目通知内容必须包括:

(1)每个不符项的描述

(2)不符项通知所基于的事实。

(3)申请者驳回或者整改每一个不符项的期限,如果可以整改,提交每个整改措施的支撑文件。

3.5.5

申请在在收到不符合项通知后可以进行如下事项:

(1)?对不符项进行整改并向?SRS?提交整改描述以及相应的支撑文件。

(2)向发证机构提交书面信息对不符项通知里的不符项提出反驳。在办法不符项通知之后,SRS?必须:

(1)对申请方提交的整改措施以及支撑文件或者书面反驳进行评估,?如果必要需进行现场检查。

(i)如果申请方提交整改措施或者反驳足以说明达到认证要求,即同意颁发认证。

(ii)如果申请方提交的整改或者反驳不充分,则颁发拒绝认证书面通知。

(2)若申请方对不符项通知没有回应,则颁发拒绝认证的书面通知。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经过哪些环节
  • 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如何认证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请条件
  • 如何申报无公害农产品
  • 无公害证书怎么办理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 怎么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
  • 无公害食品的认证标准包括哪些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为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而实施的政府质量安全担保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公益性事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采取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相结合的方式,产地认定主要解决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问题,是产品认证的前提和基础,产品认证主要解决产品安全和市场准入问题。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审批事项是对申报种植业、畜牧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其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性:公益性、普遍性、公正性、专业性。
公益性:
1、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公众利益所在。
2、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家利益。
普遍性:
1、保障基本安全。
2、满足大众消费。
3、示范普通农民。
公正性:
1、非歧视合格评定。
2、中立的第三方行为。
专业性:
1、农业生产技术。
2、认证检测技术。
3、质量认证和管理方法。 ①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②省级承办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③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④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承办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测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⑤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认证证书、核发认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2002年,农业部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其中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经过5年的不断努力,认证企业和产品的数量与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方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依托全国畜牧总站承担具体认证工作,各地也相继成立了认证工作机构,全国共有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检测机构66家,从事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人员上万人。初步形成了布局基本合理、功能相对完整的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体系,为无公害畜产品认证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从2003年开始实施认证工作以来,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数量逐年增加,规模逐步扩大。2003年,畜牧产地认定数量370个;2004年,畜牧产地认定数量1527个;2005年,畜牧产地认定数量1628个;2006年,畜牧产地认定数量1663个;2007年,畜牧产地认定数量3303个。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认定畜牧产地8491个,认定规模达43.2亿(头/只)。(见表1)
2003年,认证畜牧业产品253个,企业241家,产量267.6万吨;2004年,认证畜牧业产品1050个,企业964家,产量412.79万吨;2005年,认证畜牧业产品538个,企业495家,产量135.41万吨;2006年,认证畜牧业产品643个,企业583家,产量260.04万吨;2007年,认证畜牧业产品1585个,企业1029家,产量340.79万吨;2008年8月31日前,认证畜牧业产品1352个,企业928家,产量260.2万吨。截至2008年8月31日,全国共认证畜牧业产品5569个,企业4184家,总产量1676.83万吨。(见表2)
在全面加快发展、不断扩大总量规模的同时,农业部加强获证监管,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2007年在农业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无公害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例行监督抽检中,无公害畜产品合格率也是100%。在各地开展的无公害畜产品监督抽检中,获证的畜产品质量也是保持在较高水平。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始终重视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质量,并提出“质量与数量并重,质量第一”的工作原则。每个申报产品必须经省级工作机构组织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分中心对每年申报的产品按5%的比率进行现场核查。这也充分保障了认证产品的质量水平。
一直以来,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十分重视开展专业培训,提高认证水平。在配合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培训安排和满足各地无公害畜产品培训需求的同时,分中心也精心组织策划了专业性强、涉及内容广、师资力量雄厚的技术培训班。先后组织现场检查员培训、认证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培训等5次,培训人数达500人。参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全国检查员、内检员培训数十余次,累计培训畜牧专业检查员、内检员3000余人。


(1)省级承办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2)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3)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承办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认证证书、核发认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无公害食品是指产地、生产过程和产品安全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由经过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须先经过产地认定获得产地认证证书后,方可向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认证证书后,方可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申请使用无公害标志(图1),无公害标志可加贴于经过认证的产品和包装上。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促进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手段。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需要经过如下六个步骤:
(1)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信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再次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第一,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是产自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第二,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在“第一批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

第三,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应当填写《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要求的书面材料(申请书样本请直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下载)。

法律分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办理流程

1、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报送地市级工作机构审查。

2、地市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级工作合并到县级一并完成),对全套材料(申请材料和工作机构意见,下同)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报送省级工作机构。

3、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初审工作,并组织或者委托地县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专业分中心复审。

4、各专业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申请的复审工作,必要时可实施现场核查。通过复审的,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初审、复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全套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意见并组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符合颁证条件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

2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3产地环境状况说明;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6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

7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8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或以此为主要原料并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工的农产品,是最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促进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手段。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需要经过如下六个步骤:

(1)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信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再次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标准一般会有三个不超标要求,即农药残留不超标、硝酸盐含量不超标和病原菌微生物等有害有毒物质的含量不超标。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 无公害证书怎么办理
  • 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如何认证
  • 蛋鸡无公害认证申报材料代办
  • 无公害蔬菜如何申请鉴定
  •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经过哪些环节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第三条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工作,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由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共同做好工作。第六条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组织无公害农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第七条 国家鼓励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由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调整。第八条 国家适时推行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第二章 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第九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二)区域范围明确;
  (三)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第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第十一条 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第十二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树立标示牌,标明范围、产品品种、责任人。第三章 产地认定第十三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定工作。第十四条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其他有关材料。第十五条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申请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初审符合要求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逐级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七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等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进行检测。
  承担产地环境检测任务的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产地环境检测报告。第十九条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和产地环境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二十条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重新办理。第四章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二十一条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机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资格认可后,方可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活动。

法律分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办理流程

1、县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报送地市级工作机构审查。

2、地市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级工作合并到县级一并完成),对全套材料(申请材料和工作机构意见,下同)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要求的,报送省级工作机构。

3、省级工作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初审工作,并组织或者委托地县两级有资质的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初审的,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专业分中心复审。

4、各专业分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申请的复审工作,必要时可实施现场核查。通过复审的,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及推荐、审查、初审、复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全套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形式审查意见并组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专家进行终审。终审通过符合颁证条件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无公害食品是指产地、生产过程和产品安全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由经过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须先经过产地认定获得产地认证证书后,方可向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认证证书后,方可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申请使用无公害标志(图1),无公害标志可加贴于经过认证的产品和包装上。

你好,这个是不能代办的只能本人去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客服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
2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3产地环境状况说明;
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5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6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
7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8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或以此为主要原料并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工的农产品,是最基本的市场准入条件。

专家解答

目前具体的无公害蔬菜认证办法还没有出台,现在关于无公害蔬菜认证还主要参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办法,同时,应满足有关对无公害蔬菜产品的特殊要求。

申请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二)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四)产地环境说明;(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九)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十)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对产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提示板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国外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它属于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已经逐步成为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1)省级承办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2)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3)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承办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认证证书、核发认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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