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TopGear在什么平台可以收看?速戳!2020年第11期深圳车牌竞价结果出炉! ♂
新的TopGear在什么平台可以收看?速戳!2020年第11期深圳车牌竞价结果出炉!- 新的TopGear在什么平台可以收看
- 速戳!2020年第11期深圳车牌竞价结果出炉!
- 谁在车秀网买过车的靠谱吗(托勿入)
- 买车送的装饰优惠券怎么用
- 网上低首付买车的软件有哪些
- 深圳威朗 2020款全包价10.58万起,最高优惠6.8万元
- 车秀网的报价真实吗
- 深圳奥迪A3全包价16.56万起,最高优惠5.1万元
- 车展模特一天多少钱
- 埃维汽车是属于比亚迪吗
b站和ttmeiju都可以看。
Top Gear(英国疯狂汽车秀)是英国BBC(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台出品的一档汽车节目。始创于上世纪80年代,2002年改版并推出。
至2015年,新版共播出22季(Season),节目安排每年两季,每季10集左右,每集60分钟左右(早期为50分钟左右),但由于经费预算或节目安排等原因集数不尽相同。另外还有编外单独制作的特辑。现共160集。
据英国《星期日快报》5月4日最新消息,英国《Top Gear》栏目2016年春季将重磅回归,启用全新主持人阵容。前制片人安迪·威尔(Andy Wilman)将缺席节目。新的主持人阵容有Chris Evans(克里斯·埃文斯),Matt LeBlanc(马特·勒布朗),Chris Harris(克里斯·哈里斯),Sabine Schmitz(萨宾娜·施米茨),Eddie Jordan(艾迪·乔丹)以及Rory Reid(罗里·里德)。
自从?Jeremy Clarkson?惹出的风波后,原Top Gear 的三位主持人离开 BBC 并组建了自己的制作公司。他们最近与亚马逊签约,与前制片人安迪·威尔(Andy Wilman)合作将独家为亚马逊的会员视频节目提供一个汽车系列节目《The Grand Tour》。
至此,BBC失去了世界上最好的汽车节目。
《Top Gear》是英国BBC电视台出品的一档汽车节目,虽然是一个汽车节目,但它相对于平时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汽车杂志“之类的广告或节目有着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差。思维跳跃的编导,好莱坞水平的专业摄影,匪夷所思的试车创意,还有那三个闻名世界的大嘴和一位从不说话的神秘试车手The Stig。观看Top Gear,你不仅是在看一个单纯的汽车节目,很多时候更像是在欣赏一部令你热血沸腾的大制作电影。
?2020年11月25日,2020年第11期深圳车牌竞价结束。
个人竞价结果
个人最低成交价:44500元,平均成交价:48773元;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5人,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4人。
单位竞价结果
单位最低成交价:50500元,平均成交价:56961元;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个数:8人,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个数:4人。
?已经忘了上个月的成交价了吗?别急。车秀网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的普通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结果走势图(下图),一起来看下吧!
?由于1月份的指标在第2期摇号和竞价活动中一起投放,从上图可以看出,个人最低成交价以及单位成交价都呈下降趋势,这对我们来说都是好事一桩,又节约了成本,那下个月还会继续下降吗?继续和车秀网一起关注吧!
应该真实,都是4S店业务员在上面报价的,业务员好像还要交纳保证金,比价是可以在多家店之间比
根据抵用券内容去用就可以。这种抵用券一般也是4s店和一些商场合作的,那就可以去商场购物的时候用来抵扣的,或者还有一些加油站也可以用这种抵用券,有的只能去指定的地方消费,有的还要达到多少金额才能使用。
汽车消费券用法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家用汽车,汽车销售企业4S店以实际销售价格与购车人进行结算,购车消费者通过石车秀车网平台提交购车发票扫描件后,领取与购车款对应的汽车消费券,消费者提车后,汽车销售企业4S店向平台提交以下购车证明材料。
加盖汽车销售企业公章的个人购买家用汽车补贴申请表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活动期间新购家用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新购家用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购车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对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根据购车人领取的汽车消费券面额,将补贴款打入购车人提交的银行卡内。
您好,现在能够提供借贷业务的平台那么多,您可以通过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建议您申请贷款时选择正规平台,更好地保障您的个人利益及信息安全。
推荐使用有钱花,有钱花原名“百度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品牌,面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服务,借钱就上度小满金融APP(点击官方测额)。有钱花-满易贷,日息低至0.02%起,具有申请简便、利率低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
和您分享有钱花消费类产品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年龄要求和资料要求两个部分。
一、年龄要求:在18-55周岁之间。特别提示:有钱花谢绝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消费分期贷款,如您是在校大学生,请您放弃申请。
二、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借记卡。
注意:申请只支持借记卡,申请卡也为您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使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进行申请。
此答案由有钱花提供,因内容存在时效性等客观原因,若回答内容与有钱花产品的实际息费计算方式不符,以度小满金融APP-有钱花借款页面显示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
【车秀深圳报道】?近日,深圳19家别克4S店64名销售顾问的?威朗2020款报价,5款在售车款,净车售价8.49-11.49万,在售车型详情请见下图:
深圳威朗与竞品车型优惠对比
PS:文章内的价格为车秀网销售顾问当日进行的真实汽车报价价格,真实报价实时更新,请以车秀网销售顾问当日网上报价为准,发现销售顾问虚报、谎报价格,投诉有奖。另外,文中图片为车型资料片,价格信息与图片拍摄地点无关。
准车主来答:买车关键是要透明,明码标价我才不吃亏。现在线上的价格看着很低其实买不到,到店销售顾问还是要加价。车 秀上的价格,我试着到店问了下,网上报多少线下就能成交。我觉得还是靠谱的、真实的。
【车秀深圳报道】?近日,深圳19家奥迪4S店67名销售顾问的奥迪A3报价,共24款在售车款,净车售价18.92-25.27万,在售车型详情请见下图:
深圳奥迪A3与竞品车型优惠对比
PS:文章内的价格为车秀网销售顾问当日进行的真实汽车报价价格,真实报价实时更新,请以车秀网销售顾问当日网上报价为准,发现销售顾问虚报、谎报价格,投诉有奖。另外,文中图片为车型资料片,价格信息与图片拍摄地点无关。
普通汽车模特的出场收入为每天1000~2000元之间,小有名气的模特从3000~5000元不等,超级模特每天的报价为万元以上,一些特级模特则高达每天2万~3万元。各类汽车展览会上,汽车模特工作时间为4~5个小时,出场费一般都会比服装模特高出300~400元。
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在哪儿能查到 ♂
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在哪儿能查到
- 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在哪儿能查到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法规全文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将加快修订 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 二手车过户车牌要换吗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
- 二手车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好,在政府官网就能查到,下面内容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六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九条
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 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三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八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三十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三十一条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
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法规标题】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
【颁布时间】2005-8-29
【实施时间】2005-10-01 第一条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第五条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第九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第十六条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第十九条进行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二手车所有人委托他人办理车辆出售的,应当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书。
第二十一条委托二手车经纪机构购买二手车时,双方应当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委托人向二手车经纪机构提供合法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经纪机构依据委托人要求选择车辆,并及时向其通报市场信息;
三二手车经纪机构接受委托购买时,双方签订合同;
四二手车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要求代为办理车辆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三条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当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进行二手车直接交易和通过二手车经纪机构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
第二十五条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第二十七条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当本着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属国有资产的二手车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八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和公开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出具车辆鉴定评估报告;并对鉴定评估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包括是否属事故车辆等评估内容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和人员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案、事故车辆鉴定等评估业务。
第三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完整的二手车交易购销、买卖、拍卖、经纪以及鉴定评估档案。
第三十一条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二手车流通监督管理遵循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建立和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公布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将二手车交易量、交易额等信息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信息汇总后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二手车流通信息。
第三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 第33号)及据此发布的各类文件同时废止。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国务院网站获悉,政府正在推动各地区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并且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围绕稳定和扩大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稳外贸稳外资、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继续“啃硬骨头”,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改革含金量。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机衔接、统筹推进,促进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强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立足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推进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放大综合效应,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
(三)推动降低就业门槛。
进一步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取消乡村兽医、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合理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科学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便民劳务活动”、“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提升职业技能。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简化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材料。加强对家政、养老等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能力。创新开展“行校合作”,鼓励行业协会、跨企业培训中心等组织中小微企业开展学徒制培训,鼓励各地区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
着力推动消除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改进管理服务,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六)健全惠企服务机制。
推广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做法,研究将具备条件的惠企资金纳入直达机制。优化国库退税审核程序,逐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处理。推动实现非税收入全领域“跨省通缴”。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大力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建设和完善“信易贷”平台,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经营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提升中介服务。
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依法降低中介服务准入门槛,破除行业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引入竞争机制,促进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合理定价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改进认证服务。
推动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脱钩,提高市场开放度,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公布认证信息,提高服务质量。清理规范涉及认证的评价制度,推动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涉企审批服务。
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明确行政备案材料、程序,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涉企事项网上办理,简化优化商事服务流程,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简优化涉及电子电器产品的管理措施,探索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加快商标专利注册申请全流程电子化,分类压减商标异议、变更、转让、续展周期和专利授权公告周期,建立健全重大不良影响商标快速驳回机制,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十)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
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鼓励各地区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科学构建“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简化优化工业项目供地流程,压缩供地时间,降低投资项目运行成本。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部门重复核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防止体外循环。(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
(十二)清除消费隐性壁垒。
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加快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区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回收拆解市场,依法查处非法拆解行为。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制定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指南,优化审批流程,为演出经营单位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
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简化标准制修订流程,缩短发布周期。在相关国家标准出台前,鼓励先由社会团体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进入市场。加快统一出口商品和内贸商品在工艺流程、流通规则等方面的规定,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破除制约出口商品转内销的系统性障碍。继续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
(十四)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更好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优化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功能,加强填报指导,减轻企业报送负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港口、铁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接。优化海关风险布控规则,推广科学随机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准度,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深入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积极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化建设。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进一步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完善洗修箱服务规则,清理规范港外堆场洗修箱费、铁路运输关门费等收费。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对政府依成本定价的收费项目,开展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及对应的收费主体,开展典型成本调查,为合理规范收费提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
(十七)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
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推动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推动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便利市场准入。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
支持各地区推动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残联、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相关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民生保障领域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防止产生违规冒领和设租寻租等问题。(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方式,推动减少各类证明事项。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确需提供证明的,应告知证明事项名称、用途、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信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进一步梳理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与地方监管执法的衔接,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确保责任清晰、监管到位。(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聚焦管好“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加强对日常监管事项的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加快形成统一的监管大数据,强化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纠正处罚畸轻畸重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鼓励各地区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二十三)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机制。
坚持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建立企业和群众评价国家层面改革举措的常态化机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强化差评整改,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各地区要建立地方层面改革举措社会评价机制。
(二十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唯美句子有哪些) ♂
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唯美句子有哪些)-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唯美句子有哪些
- 七月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
- 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有哪些
- 微早安发朋友圈的精美句子
- 新的一周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
- 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
- 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话 希望健康成长
- 新的一周新的一天开始精美祝福语句
- 新的一天美好心情句子
- 形容八月新的一天开始的优美句子有哪些
1、清晨,面向太阳,笑靥如花,对自己说:,要信心百倍地活。生命苦短,但要让快乐的心情绵长;守候着,永远的执着那一份不悔的信念。春花夏雨,秋风冬雪,何尝不是一种生命的历练?
2、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爆竹声声辞岁,总把新桃换旧符!还有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3、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新的一年,展望未来,海阔天空;新的一天,畅想未来,鱼翔潜底;憧憬未来,洞观世界,万物皆收!
4、新的睡去昨天的烦恼,睁开双眼,伸手拥抱阳光,新的一天要起得早,我不是懒虫,我不是蓝猫,我要做一个快乐的小田瑶。
5、早晨迎着太阳,新的一天开始不再睡懒觉,聪明的我,勤快的我,就连枝头的鸟儿也在向我微笑!
6、晨光佛面——清新,溪水哗哗流淌——嬉笑,可爱的小麻雀儿——蹦蹦跳跳,新的一天开始我要背着书包上学校!
7、和时间赛跑,和努力竞争,和勤奋一起奔跑不会再得感冒,新的一天开始成长了,工作、学习、会做了,灵活应用才更重要!
8、结束了之前的烦恼,开始了新的旅行.
9、只有离开起点,才能到达终点.
10、与之前的事告白,开始做新的事,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一定有收获.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
11、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现在也要好好努力.
12、作业外面下了一夜的雨,早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叫儿子起床然后给他做简单的早餐,时间匆匆忙忙的都过去了;昨夜有些失眠导致这会头有些疼。
13、什么时候改变都不晚,晚的是你一直不敢开始,犹豫不决最终一事无成。新的一天,一起加油吧。
14、虽然这雨下了整整两个晚上一个白天,这会还没有停。但是新的一天开始了,打起精神,今天一定会顺利的,加油!
15、活得累是因为心里装了多余的东西,跟吃饱了撑的是一个道理。别多想,新的一天已经开始,加油就好!
一、不管生活给你多少焦虑烦躁,你只需保持自律自信的生活状态,每天一如既往的努力就好。你好,七月!
二、就算没有天分,只要你愿意每天花一点时间,做同样一件事情,不知不觉间,你就会走得很远。七月,奋斗!
三、人只有一颗心,要学会剔除记忆的垃圾,有些事记在心里,于事无补,只会乱了心性,不如忘记,路再难,也要向前,就算身心疲惫,也不能后退。你好,七月!
四、努力把日子都填满,别让孤单把你包围,请善待珍惜自己,给自己一个坚强的理由,生活中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七月,加油!
五、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七月,你好!
1. 生活从不亏待每一个努力向上的人,未来的幸运都是过往努力的积攒,趁阳光正好做你想做的,趁你还年轻去追逐梦想。
2. 人要懂得珍惜时光,不能丢了白天的太阳,又丢了夜晚的星星。天道酬勤的意思是,越努力,越幸运。你若不相信努力和时光,时光第一个辜负你。早安!
3. 对于过去,我们总在怀念。其实细细想想,其实自己是幸福的,但有时却让自己弄得一副痛苦的样子。我们应该快乐,不应该忧伤。无论为谁,都亦是如此,尤其是心底的那个最爱的人。
4. 成功从来不是稍踮脚尖就能得到的,所有的丰收都来自于你的奋力前行与脚踏实地。致勇往直前的我们。早安!
5. 在最好的年华里,不要辜负最美的自己。
6. 你可以不够漂亮但一定要有修养。你可以不够温柔但一定要善良。你可以不够聪明但要懂得学习。你可以没有理想但一定要学会奋斗。早安!
7. 每一个所期待的美好未来,都必须有一个努力的现在。
8. 万丈高楼平地起,辉煌只能靠自己。
一、用希望迎接太阳,用笑声相伴时光,用快乐涂满心房。新的一天,早安!
二、一万个美丽的未来,抵不上一个温暖的现在;每一个真实的现在,都是我们曾经幻想的未来,愿你爱上现在,梦见未来。早安!
三、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愿你心若太阳,温暖每一个早上。早安!
四、抱最大希望,尽最大努力,做最坏打算,持最好心态。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成事实的。太阳总是新的,每天都是美好的日子。早安!
五、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早安!
六、人性一个最特别的弱点就是: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这一程,希望你活得烈马青葱,不为他人的目光所累。早安!
七、时间告诉你什么叫衰老,回忆告诉你什么叫幼稚。不要总在过去的回忆里缠绵,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早安!
八、该来的自然来,会走的留不住。不违心,不刻意,不必太在乎,放开执念,随缘是最好的生活。早安!
九、别辜负人生,别亏待来路,既然这一切无从逃避,那就迎难而上冲上去,让自己无憾,是生活重心,让自己幸福,是最终目的。早安!
1、新的睡去昨天的烦恼,睁开双眼,伸手拥抱阳光,新的一天要起得早,我不是懒虫,我不是蓝猫,我要做一个快乐的小田瑶。
2、早晨迎着太阳,新的一天开始不再睡懒觉,聪明的我,勤快的我,就连枝头的鸟儿也在向我微笑!
3、晨光佛面——清新,溪水哗哗流淌——嬉笑,可爱的小麻雀儿——蹦蹦跳跳,新的一天开始我要背着书包上学校!
4、和时间赛跑,和努力竞争,和勤奋一起奔跑不会再得感冒,新的一天开始成长了,工作、学习、会做了,灵活应用才更重要!
5、结束了之前的烦恼,开始了新的旅行.
6、只有离开起点,才能到达终点.
7、与之前的事告白,开始做新的事,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一定有收获.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
8、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现在也要好好努力.
9、作业外面下了一夜的雨,早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叫儿子起床然后给他做简单的早餐,时间匆匆忙忙的都过去了;昨夜有些失眠导致这会头有些疼。
新的一天开始精美语句有以下这些:
1、成功不是属于跑的最快的人,而是属于坚持在跑的人。新的一天,加油。
2、道一句早安,光芒万丈,晴空洒下的祝福伴随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起个早,收拾一下心境给自我一个期望,祝福你新的一天好的心境,新的季节有个新的开始,完美的一天属于你。
3、鸟儿自由翱翔天空,对它来说就是幸福;繁星守护明月,对它来说就是欢乐;我在这美丽的清晨,给你送去问候,那就是最美的。早安。
4、雪泪节,要微笑,哀伤苦痛都忘掉。往日辛酸往日愁,化作飞雪伴花俏。幸福其实并不远,伸手就能掌握到。祝你开心又欢乐,美丽四射常微笑。
5、每一天醒来,知道远方有个人在那里,这就是幸福~然后带着美美的心境开始新的一天,这就是我们最好的状态。共同成长。
6、我的好奇宝宝,你起床没?新的一天开始了,妈妈期望你今日过得开心!好好享受自我的学习时光!最重要的还是身体棒棒的。
7、晨曦依旧,梦短情长,道一句早安,快快起床,收拾好心境,晒晒阳光,温暖一整天,祝福伴随你身旁,简简单单最幸福,早晨期望最光芒,时刻微笑牢牢记,新的一天新期望。
8、手机一声响,太阳蹦跳出山笑;手机两声响,小鸟叽喳伴晨闹;手机三声响,雨露清风围心绕;手机四声响,开心欢笑不住脚;手机再一响,祝福字句眼前撂;眯眼瞟一瞟,好运幸福就来到。早安。
9、当第一线光明照彻天际,当第一缕阳光洒满人间,当第一丝清风拂过脸颊,当第一曲铃声悠然响起,那是我第一声祝福早早来到,愿你拥有一天好心境。
10、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当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
11、一个喷嚏,对着冬天说早安;两种状态,望着冬日说午安;三个哆嗦,向着冬夜说晚安;朋友的唠叨,十字的挂念,感冒需防范,身子勿欠安。
12、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努力,不是奋斗,而是抉择。新的一天,早安。
13、发现很多故事的开始总是惊天动地让人充满期待,结尾却像季末的花朵败的悄无声息。
14、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天气晴朗!跑步回来坐在桌前,回忆昨日,第一次接触克罗恩病例,不知如何治疗!昨日还第一次碰到仅有来岁的肝癌晚期患者!期望能帮到他们!朋友们,祝福他们吧。
结束了之前的烦恼,开始了新的旅行.
只有离开起点,才能到达终点.
与之前的事告白,开始做新的事,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一定有收获.
为了自己美好的未来,现在也要好好努力.
1、日子在不同的空间流逝,想念在不同的时间来临。无论你是怎样的心情,我都为你深深祝福,周一快乐!
2、人依旧,物依然,又到周末;想也好,忘也罢,只是问候;闲也行,忙也好,开心即可;今儿好,明更好衷心祝愿:周一快乐!
3、工作,有轻松有紧张;事情,有平静有匆忙;心情,有郁闷有舒畅;周一,有机遇有繁忙。愿你在新的一周机会多多,事业更强!
4、时间因祝福而流光溢彩,空气因祝福而芬芳袭人,心情因祝福而花开灿烂,当您打开信息时,愿祝福让您轻松此时此刻!周一快乐!
5、捉一只蝴蝶送您,愿您拥有快乐的翅膀,兜一丝清风送您,愿您心情舒畅,发个短信给您,愿天天神采飞扬!祝您渡过愉快的周一。
6、星期天是痛苦的结束,星期一是幸福的延续,新的一周我们要用微笑去迎接,用轻松的音符去弹奏。祝福朋友快快乐乐,健康幸福。
7、一个雅致的茶座名字叫缘,两把旧藤椅分放两边,倒两杯清酒望空轻祝干杯,让思念伴酒香飘远,让友情因牵挂再真挚!周一快乐!
1、美好的一天从那一缕阳光开始!
2、美好的一天从花朵开放后开始。
3、天亮了,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起床吧,呼吸清新,拥抱阳光;微笑吧,快乐心情,开心一天。早上好,愿你有个好心情!
4、越长大,越是小心翼翼,越是瞻前顾后,越是脆弱。成长,带走的不只是时光,还带走了当初那些不害怕失去的勇气。
5、看过人生繁华,还是平淡最真。我们经历了风雨,就已不在乎人生是否有彩虹,最重要的是我们曾经走过。
6、不无谓的沉迷过去,也不狂热的期待未来,顺生而行,且行且珍惜,如此最好。
7、现在过的每一天,都是我们余下生命中最年轻的一天。
8、生命的价值在于自己看得起自已,人生的意义在于努力进取。
9、幸福并不是一味得到自己想要的,而是珍爱自己拥有的。
10、即使生活有时候很伤人,我们也要坚强微笑面对。
11、你尽力了,才有资格说自己的运气不好。
12、让每一天都有机会成为你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
13、生活就是改变。有时痛苦,有时精彩。但大多数时候,两者兼有。
14、有时候是我们自己想太多才让自己如此难受。
15、信任就像一张纸,皱了,即使抚平,也恢复不了原样了!
16、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远比知道自己能做什么重要。
17、清新的空气,快乐的气息,透过空气射入你的灵魂里;将阳光呼吸,将幸福抱起,泡一杯甜蜜的咖啡,接受祝福的信息,祝你早安温馨无比!
18、把我的心情心思心肠心声心扉心怀心疼心爱心神心灵心肝心语心动心跳心愿一并送给你!愿你从今晨开始一切顺心安心爽心欢心永远开心!
19、晨曦依旧,梦短情长,道一句早安,快快起床,收拾好心情,晒晒阳光,温暖一整天,祝福伴随你身旁,简简单单最幸福,早晨希望最光芒,时刻微笑牢牢记,新的一天新希望!
八月的一天,是希望的一天,带给我们快乐与美好。
-
金秋八月,美好的新的一天开始了,载着希望与快乐,开始我们美好的生活。
-
想要获得更多,在美好的一天,迎来美好的生活。积极的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获得更多的温暖。
-
美好的一天开始了,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试着不为明天而烦恼,不为昨天而叹息,只为今天更美好。早安,人们!
-
把每个睡醒后的早晨当成一件礼物,把每个开心后的微笑当成一个习惯。朋友,短信祝早上好,愿你微笑今天,快乐永远!
-
早上醒来笑一笑,心情快乐精神好;活络胫骨扭扭腰,生活健康每一秒;事业芝麻节节高,好运连连天天妙!愿清晨好心情,早安!
-
一双手,把人生的风雨撑起;一颗心,把情感的厚度浸透;一声问候,把受伤的心灵抚慰;一条短信,把我的祝福传送:愿早上好心情!
-
清晨曙光初现,幸福在你身边,中午艳阳高照,微笑在你心间,傍晚日落西山,欢乐随你一天,关心你的朋友,从早晨到夜晚!
-
清晨,我呼吸着新鲜空气,迎面的风捎来了你的气息,不知你现在在哪里?希望在这美丽的早晨时时见到开开心心的你。
-
打开窗户,在新的一天,到处是欢歌笑语,是美好的一个月,是不会为昨天后悔的一个月,希望的幸福让我们等待。
标签:交易 车辆 应当 新的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