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微型车能卖多少钱(五菱单排货车报废价多少) ♂
报废微型车能卖多少钱(五菱单排货车报废价多少)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部门是哪个部门
- 废旧机动车拆解管理办法
- 公司车辆报废怎么处理
- 拆解报废车需要什么资质
- 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如何处理
- 汽车报废标准补偿
-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详细法规
- 报废车辆拆解公司资质如何办理
- 报废汽车拆解后废钢,废塑料处理
- 小轿车强制报废标准
法律分析:开办汽车报废回收厂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即各地的商务厅所属的废旧汽车回收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 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本办法所称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下同),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本办法所称拼装车,是指使用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条 国家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 商务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依据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商会等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
法律分析: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主管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十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逐车登记机动车的型号、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发现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疑似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疑似赃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法律分析: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 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
第八条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四)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如何处理
1、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2、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
第六条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三)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制报废的车辆不注销会有什么影响
1、报废车辆的牌照不能继续使用;
2、新车不能使用报废车辆登记的户名;
3、不管车辆是本人还是其它人驾驶,车主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机动车到达一定年限以后,由于行驶的公里数较多,时间较长,安全性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及时报废,报废有一定的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一、汽车报废补偿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二、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
三、机动车报废流程
1、带齐产权证、行驶证、车主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加复印件;
2、到当地旧车回收中心办理报废申请;
3、三天后把车辆送到指定的拆车厂;
4、代理人或本人签字;
5、务必车主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并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取上牌单并办理补贴手续,再保留上牌单或者直接上牌。
四、车辆报废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五、报废车强制报废标准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1、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法规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作报废处理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鼓励特定领域的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主管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公安、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实施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
第六条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
(三)具有与报废机动车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拟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认定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质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第九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十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逐车登记机动车的型号、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发现回收的报废机动车疑似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疑似赃物或者犯罪工具的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下统称“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
第十一条 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其中,回收的报废大型客车、货车等营运车辆和校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
第十二条 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第十三条 国务院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
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四条 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禁止拼装的机动车交易。
除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外,禁止报废机动车整车交易。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资质认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八条 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
第十九条 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前款规定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第二十一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一)出售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
(二)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
(三)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第二十二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拼装机动车或者出售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的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由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四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污染环境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资质认定书。
第二十五条 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报废新能源机动车回收的特殊事项,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16日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
【法律分析】: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法律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七条 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
第八条 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拆解经营场地符合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国土空间规划及安全要求,不得建在居民区、商业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
(三)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的场地、设施设备、存储、拆解技术规范,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四)符合环保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要求;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具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妥善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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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摘要
报废汽车如果流入黑市回收,经过非法改造后直接在三、四线城市销售,或是地下拆解后“五大总成”等零部件直接翻新销售,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
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而经过报废汽车拆解厂
拆解后,各种零部件总的来说,能卖的卖,不能卖的也要妥善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1、五大总成零部件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
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但需要明确注明是“报废机动车回用件”;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
2、废钢的处理
报废汽车拆解后会有不少废钢角料,这些废钢通常卖给钢厂。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普通钢材,另一种是重金属铝、铜、铅等。因为重金属的价值是普通钢材的数倍,有能力的报废厂会将这些重金属仔细区分开来,分别卖给铝厂、铜厂等,以提高报废汽车厂的利润。
3、动力蓄电池
回收拆解企业拆卸的动力蓄电池应当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
者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
的企业。
4、废弃液体。
报废汽车废油或者其它废弃液体的收集,拆解前先收集车内的残余油量,一是避免切割的时候造成危险,二是避免渗入地下,污染土地,进而影响耕种。
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尾气后处理装置、危险废物应当如实记录,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处
置,不得向其他企业出售和转卖。各周体零部件详细拆解及处理方法见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31
报废汽车拆解后废钢,废塑料处理
报废汽车如果流入黑市回收,经过非法改造后直接在三、四线城市销售,或是地下拆解后“五大总成”等零部件直接翻新销售,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隐患。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而经过报废汽车拆解厂拆解后,各种零部件总的来说,能卖的卖,不能卖的也要妥善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1、五大总成零部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但需要明确注明是“报废机动车回用件”;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2、废钢的处理报废汽车拆解后会有不少废钢角料,这些废钢通常卖给钢厂。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普通钢材,另一种是重金属铝、铜、铅等。因为重金属的价值是普通钢材的数倍,有能力的报废厂会将这些重金属仔细区分开来,分别卖给铝厂、铜厂等,以提高报废汽车厂的利润。3、动力蓄电池回收拆解企业拆卸的动力蓄电池应当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者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4、废弃液体。报废汽车废油或者其它废弃液体的收集,拆解前先收集车内的残余油量,一是避免切割的时候造成危险,二是避免渗入地下,污染土地,进而影响耕种。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尾气后处理装置、危险废物应当如实记录,并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处置,不得向其他企业出售和转卖。各周体零部件详细拆解及处理方法见下
表1:报废车零部件拆解和贮存方法及注意事项x09固体废物x09报废车零部件拆解和贮存方法及注意事项x091.安全气囊x09未引爆的安全气囊应尽快拆除或者引爆,拆除和引爆的方法应当参 考机动车生产企业推荐的方法; 已经引爆的安全气囊可让其留在车内; 拆解下来的未引爆的安全气囊应放置于专用的防爆贮存装置中,于 室内保存,避免露天存放;x092.燃料罐x09接收或收购报废机动车后应尽快拆下燃料罐并充分排空里面的燃油 和气体; z区分燃油和气体是否可再利用,并分别存放于密闭容器;x093.废油类[发动机油、变 速器/齿轮箱(包括后差 速器和/或分动器)油、 动力转向油、制动液等石, 油基油或者合成润滑 剂)x095 将废油收集于密封容器贮存,并置于远离水源的混凝土地面; 5 各种废油可以混合在一起贮存于同一容器; z不能将废油与冷却液、溶剂、汽油、去污剂、油漆或者其他物质混 合; o不能使用氯化溶剂清洁装废油的容器;x094.铅酸蓄电池x09o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废铅酸蓄电池,并将废铅 酸电池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x095.制冷剂x09o制冷剂需要符合环保规定的专门容器贮存,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回收利用;x096.玻璃x09o挡风玻璃如不能分离其中的塑料层,则作为固体废物填埋;x097.废旧轮胎x09o废旧轮胎交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废旧轮胎处理单位处理; o废旧轮胎的存放要符合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要求;x098.塑料x09o由于塑料材料的多样性,应区分各种材料并分别回收处理;x099.密封胶x09o根据胶体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由专门的环保机构进行化学处 理; o根据胶体种类和性质,可以选择一部分进行加工再制造,实现废物 再利用;x0910.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中 的电路板x09o拆解的电路板应统一存放,并交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x0911.冷却液x09o冷却液应用专门容器进行回收,不同类别的冷却液进行分类收集, 井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x0912.催化器x09o催化器拆除前,应先拆下电线接头; o拆除催化器时应保持催化器的完整性; 随后拆下氧传感器,清除催化器表面污垢,分类标识、集中贮存, 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利用; o应对催化器拆解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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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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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废汽车买卖合同有效吗
1、报废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报废的机动车是禁止买卖的,所以该买卖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规定从而无效。不但无效,买卖报废机动车的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二、汽车报废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
2、登记受理岗申请;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
5、车主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法律分析:涉及的内容:出让人、受让人、付款方式及时间、协议纠纷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报废车辆要回收拆解,不能撤销的,所以销售报废车辆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报废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法律规定报废的机动车是禁止买卖的,所以该买卖合同因为违法法律的规定从而无效。不但无效,买卖报废机动车的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第十三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
法律分析: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某某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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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非运营轿车补贴政策,每个城市报废补贴规定都是不一样。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应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
一辆家庭轿车的重量在一吨多一些,按照国家规定的交易价格,报废汽车每吨350元。
扩展资料:
补贴公告
一、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二、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三、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报废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废汽车
回答
国家对报废车交售价格并未实行政府定价。报废车是由车管所按照金属含量折算的。因为正常报废车进入报废流程时会有拆卸损坏不可在进入市场,即使有个别零件可重复利用但是老旧的报废车件市场价值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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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的价格也是随着废铁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最近几年废铁价格直接下滑,从最初的1000/吨到600/吨,然而人工费和管理费也不断增加也就间接导致报废残值随之下滑。
就拿陈女士的东风标致307来说,该车整备质量也就1300kg左右,减去含20%的杂质(塑料,胶条,海绵,水,玻璃,轮胎)等杂质,废铁皮也就800/吨左右,加上人工费、场地费、税费、管理费等,经过计算这车剩余残值也就1300元左右。
更多2条
起亚狮跑报废车回收一般情况下600元到800元。国家对报废汽车交售价格并未实行政府定价。报废车辆是由车辆报废回收企业按照金属含量折算的,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正常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在进入报废审批流程时会拆卸损毁,不得流通交易,这也在无形中就减少了拆解企业的可获利项目。就算个别零件及有色金属可以卖,但是都是老旧的报废车件,市场价值并不大。
一、国家汽车报废补贴政策有哪些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全国将强制实行国Ⅳ(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国Ⅱ、国Ⅲ车型,将不允许上户和过户。已经上牌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⑴.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⑵.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要求的;⑶.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⑷.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车辆。不同类型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不一样的:(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后必须每年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豪车报废)。(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在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打算买超大型福特猛禽F150等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报废年限)(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二、汽车报废补贴的标准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三、汽车报废补贴领取流程1、车管所大厅26号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同时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保留原号牌需先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2、车管所档案室查档审核《机动车报废单》,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领取《机动车报废单》。3、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机动车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同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4、民警查验机动车,查验被报废解体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确认车辆五大总成(车身/车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后桥)是否齐全,合格的由民警出具《机动车查验记录表》。5、车辆销毁要求,民警负责进口机动车、校车、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汽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报废解体监销,其他车辆由报废回收企业自行销毁。6、车辆销毁后,报废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报废回收企业工作人员将以下资料送交车管所14号窗口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行驶证、机动车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不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报废单》。希望能够帮到你,望采纳!
回答
汽车报废回收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收购报废汽车的定价,需依据汽车本身钢铁含量,参照当地废钢铁市场收购价格,加上合理的拆解、托运费用计价。
简单理解: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拆下来后,最终归宿只有一个,就是卖废钢。
最终车辆残值:400块左右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利用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拼装汽车。因而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由于获利相对较少,同时也由于正规拆解企业的回收价格低廉,按照国家的报废车回收规定,正规企业回收报废车价格一般按重量计算,一辆小轿车一般在600-800元给出的收购价
但是现在各地有针对报废车的补贴 几千到几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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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即: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收购报废汽车的定价,需依据汽车本身钢铁含量,参照当地废钢铁市场收购价格,加上合理的拆解、托运费用计价。
简单理解: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拆下来后,最终归宿只有一个,就是卖废钢。
业内人士以一辆普通轿车为例算了一笔账,该车整备质量在900公斤左右,抛去其中含15%的杂质(塑料、胶条、海绵、水、玻璃、轮胎等),废铁皮在600元/吨左右,中型以上废钢铁在1000元/吨左右。
拆解1台轿车:铁皮:415KG×0.6元/KG=249元。
发动机、变速箱等:150KG×1.8元/KG=270元。
前后桥:143KG×0.9元/KG=128元。
电线:7KG×10元/KG=70元。
拆解人工费:300块左右。
摘要具体是什么车辆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27
回收报废汽车一般多少钱
具体是什么车辆呢
七座的面包车
报废的话,一般情况下600到800
参考废钢废铁皮的价格加上拆解费
报废是不合算的,提前报废国家有补贴
车的行驶证没有了
那只能按报废车处理,或者你有能力可以当二手卖出去。
标签:报废 机动车 回收 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