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地牌照限制(在上海外地牌照车辆如何行驶)
- 在上海外地牌照车辆如何行驶
- 上海限制外地车牌吗
- 外地车牌在上海限行规定是什么
- 外地车牌进上海市区有什么规定吗
- 2021外地车牌进上海市有什么限制
除周六、周日和全民假日外,外地号牌车辆每天7时—20时高架限行。
2020年11月2日,是上海外牌限行新规实施首日——新规规定,除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外,每日7时至20时,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等车辆禁止在上海市大部分高架道路上行驶。
在上海行驶的外地牌照车辆限行规定外地牌照的私车在上海从早上7点到9点 晚上4点到6点高峰时间不允许上内环高架,外环,外环以外及其他时间随意。
按老政策,上海高架道路的外地牌照机动车限行时间大致处于早晚高峰两个时间段。与此相比较,此次限行新规一并覆盖平峰时间,限行时间也从7个小时延长到13个小时。
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南浦大桥;
11、卢浦大桥;
12、延安东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限制外地车牌。
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上海限行注意事项
1、在高架禁行时间段内,车辆仍然在高架道路上的,将会被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员将被记3分,罚200元。发现已到限行时间后,驾驶员应当找一个最近的匝道或出口驶离高架道路,消除违法。
2、外牌车辆违反限行新规上高架将处以“扣3分罚200元”。对外牌车辆排队等放行,交警会现场劝阻,如果不听可处200元罚款。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法律分析: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外地车牌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罗山路等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通行。
法律依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法律分析:上海外地车限行规定
(一)、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南浦大桥;
11、卢浦大桥;
12、延安东路隧道。
(二)、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本市部分道路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自2021年5月6日起,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沿杨浦大桥地面投影—宁国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一路—中山北路—中山西路—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中山南路—南浦大桥地面投影—龙阳路—罗山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如下: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地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汽车限行注意事项
对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通告》规定的,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也就是俗称的电子警察执法,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
执勤民警现场发现外省市号牌小客车违反规定的,对行驶中的车辆不予拦截,对处于停止状态的,进行宣传劝导。
标签:道路 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