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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限行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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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0日限行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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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1月18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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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自2015年11月2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应急响应。按照省统一规定,橙色(II级)预警期间主城区、县(市)城区每日6:00-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车辆,周一至周五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预警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限号。此次限号按规定从11月30日(周一)6时开始,6:00至24:00非营运客车限行尾号是3 和 8(今天),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日期(2015年) 限行尾号
  11月30日(星期一) 1和6
  12月1日(星期二) 2和7
  12月2日(星期三) 3和8
  12月3日(星期四) 4和9
  12月4日(星期五) 5和0
  备注: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石家庄是最新限行规定:
接石家庄市政府通知,于1月14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周一(15日)早7:00至晚8:00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 石家庄市交管指挥中心紧急通知:从明天早7点开始,所有黄牌货车(除民生保障车外)一律不准进入三环(含)以内通行。

中高风险地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低风险地区:健康码绿码
  2021年8月1日,石家庄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人员聚集性场所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人员聚集场所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地铁站等重点场所以及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保持“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的基础上,采取限流措施,原则上人员不得超过最大人流量的50%。
中高风险地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低风险地区:健康码绿码
  2021年8月1日,石家庄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人员聚集性场所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人员聚集场所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地铁站等重点场所以及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保持“一米线”等防疫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的基础上,采取限流措施,原则上人员不得超过最大人流量的50%。
  低风险地区除必要人员这“三证”:
  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和河北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
  石家庄低风险地区带好三证可出入小区
  根据当前继续居家防控情况,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居民一律不要外出,低风险地区除必要人员可凭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个人身份证和河北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这“三证”出入小区外,其他人员居家防疫。石家庄市将继续以社区和居民小区为单位,严格排查与中高风险地区相关的人员。以居民小区为单位,加强防控秩序管理,确保居民不随便出入,不随意聚集。

重污染天气再次来袭!截至目前,我省已有石家庄、唐山、沧州、保定、衡水、廊坊、邢台、定州、辛集等9市发布通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其中,石家庄、沧州启动Ι级应急响应,各地限行如何变化?快随小编一起来看↓↓↓

石家庄

日前,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月16日下午4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号会变吗?

石家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已升级为?Ι?级,很多朋友关心,限号是否会发生变化?是否会改为单双号限行?据了解,根据最新实施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Ι?级应急响应期间,没有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实施单双号限行。目前,石家庄的限号没有变化,依旧是工作日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唐山

日前,唐山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以及各县(市)区城区,每天7时至20时禁止大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2020年1月16日起(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20时,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含本地临时牌照,不含外地车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廊坊

廊坊市人民政府温馨提示:2020年1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

近日,保定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决定2020年1月16日8:00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限行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沧州

沧州市于1月17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其他非营运车辆限行2个号,限行时间为7:00-20:00,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衡水

衡水市于1月16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邢台

近日,邢台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4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限行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规则与北京保持一致。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道路)。限行时间为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洗煤厂、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定州

近日,定州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月1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辛集

近日,辛集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决定于1月15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目前,辛集市仍执行原有限行政策不变。

截止2021年1月20日定到山西阳泉动车不能走。2021年1月5日,阳泉客运总站发布紧急通知:因疫情原因,该站阳泉至石家庄的线路班车从1月6日起暂时停运,开通时间另行通知。2021年1月6日0-24时,石家庄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0例,目前石家庄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3例。

1月7日晚,石家庄市召开疫情防控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石家庄全市人员、车辆均不得离市,高风险地区藁城区人员、车辆均不得出区。


扩展资料:

2021年1月7日晚,石家庄市召开疫情防控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会上,石家庄市副市长孟祥红介绍,石家庄全市人员、车辆均不得离市,高风险地区藁城区人员、车辆均不得出区。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消息,2021年1月6日0—24时,河北省新增51例本土确诊病例。

其中石家庄市报告50例(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邢台市报告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69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石家庄市报告67例,邢台市报告2例。河北确诊病例与无症状感染者数量持续增加。

从1月2日新增1例确诊病例,到1月6日新增51例确诊病例和69位无症状感染者,河北在5天时间里,共新增234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2020年一年的本地确诊病例数量为339例。

参考资料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阳泉至石家庄的线路班车暂时停运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注意!石家庄市全员不得离市,藁城区全员不得出区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地图来了!石家庄全市人员车辆不得出市,疫情防控薄弱环节为何在这里?

目前河北大部分城市都在限行,唐山市现在是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限行两个号。河北省各市的限行措施和规定汇总如下,供你参考(没有提到的城市,比如衡水市,就是没有实施限行措施)。也请你留意所在城市的最新限行通知。
石家庄
接石家庄市政府通知,于1月14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周一(15日)早7:00至晚8:00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 石家庄市交管指挥中心紧急通知:从明天早7点开始,所有黄牌货车(除民生保障车外)一律不准进入三环(含)以内通行。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曹庄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未来四天(1月14日-1月17日)邢台市气象扩散条件逐步转差,对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消除不利,预计1月14日开始,邢台市将持续重度以上污染。经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8年1月14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橙色(Ⅱ级)预警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并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补充说明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③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④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⑤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对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对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⑥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季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纯电动车辆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⑤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⑥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严格执行《邢台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
②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③对国省干线环城公路及出市口公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3遍,慢车道一天清扫2遍。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道路增加5次以上机扫、湿扫等清洁频次。
④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
⑤加大施工工地洒水抑尘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4次以上洒水频次。
⑥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运输和生产。
⑦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序除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⑧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⑨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⑩机动车限行措施。除纯电动车辆、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4条街道及合围区域)、县(市、区)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除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学校校车、银行运钞车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市主城区内、县(市、区)城区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大型运货柴油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运输。
?除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停产。
?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及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3日
沧州
按照沧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要求,自2018年1月12日起,沧州市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18年1月1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含节假日)。禁限行取消日期另行通告。
二、禁限行区域
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号牌(冀J,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1月12日7时-20时限单号,1月13日7时-20时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和外埠号牌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邯郸
关于邯郸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号牌轮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7〕10号)要求,邯郸市自1月15日起,对机动车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实施同步轮换,即周一限5和0,周二限1和6,周三限2和7,周四限3和8,周五限4和9,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间为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限行车型不变。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8年1月10日
限行范围为:
(一)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城区范围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确定。
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外埠车辆(邯郸本地驾驶员驾驶的除外),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唐山
为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和国家、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唐山全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范围。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内容。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禁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一)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军车;
(二)按规定取得常规禁行区域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四)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五)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五、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秦皇岛
(限行时间、限行区域有变)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秦皇岛市冬季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强化措施》(秦气防领办95号),决定继续在秦皇岛市建成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
2018年1月1日至7日继续执行原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2018年1月8日至3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三、限行区域
海港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山东堡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区:禁止在滨海大道与新河路交叉口(不含)以南——新河路(不含)——海宁路与新河路交叉口至与剑南路交叉口路段(不含)以南、剑南路(不含)以南——剑秋路(不含)以东、西海滩路与剑秋路交叉口(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102国道(不含)以南、石河东路(不含)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开发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西、文昌路(不含)以北、祁连山路(不含)以东、黑龙江道(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四、限行车辆类型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核发正式号牌的残疾人代步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代步汽车、纯电动汽车等请于2017年12月26日前携单位公函及相关证件,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原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以免在限行期间被电子警察抓拍。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张家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要求,推进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空气质量提升的意见》及配套方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秋冬季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原文详见文末链接)。根据《通告》要求,自2018年1月8日起,决定对在中心城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采取的限行措施进行调整。
限行区域
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其中:桥西区平门大街,桥东区五一东大街林园路至张承高速五一路收费站段,胜利路东环快速路至南环快速路段不在限行之列。
限行时间
2018年1月8日7时至2018年3月31日20时(不含节假日),每日7时至20时。
限行措施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含临时号牌)。
2、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制式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3、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规定,予以100元处罚,并进行电子抓拍,当日处罚间隔时限3小时(3小时内司机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保定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保定市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市区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
3、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本公告自2018年1月8日开始实施。
廊坊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依次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尾号为字母或者汉字的,按照数字“0”管理。
限行范围: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以内道路。
注:纯电动汽车不限行,外地车辆,临时牌照车辆(临牌限行尾号以末尾数字为准)也须遵守限行规定。如有政府最新关于限行的消息,以政府消息为准。

石家庄

最新消息!自2020年3月18日起,恢复石家庄高速交通违法处理室业务窗口。

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大厅时,必须扫描“出行登记码”,登记个人信息。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业务大厅,不得聚集和逗留。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提倡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驶人可通过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河北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河北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河北省气象台7月22日05时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昨天开始,整体强降雨区域逐渐向北转移,核心的降雨区域来到河北。目前,邯郸中西部、邢台中西部、石家庄南部和西部已经出现了大暴雨到特大暴雨

  据河北省气象局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气象台7月22日05时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目前,邯郸中西部、邢台中西部、石家庄南部和西部已经出现了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预计到今天中午前后,上述地区降雨仍将持续,过程累积雨量可达200到300毫米,个别地点380毫米以上,请防范。

   同时,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自07月22日00:00至07月22日12:00,我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元氏县、赞皇县、鹿泉区)、邢台市(临城县、内丘县、沙河市、信都区)、邯郸市(武安市、涉县、磁县、峰峰矿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很高(红色预警);保定市(涞源县、易县、阜平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满城区)、石家庄市(行唐县)、邯郸市(永年区、冀南新区、丛台区、复兴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高(橙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有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等防范工作,发现险情,果断撤离人员。

   河北省水利厅和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

  预计,7月21日10时至7月22日10时,邯郸市(涉县、武安市、磁县、峰峰矿区、复兴区、丛台区、永年区)、邢台市(沙河市、信都区、内丘县、临城县、襄都区)、石家庄市(赞皇县、元氏县、井陉县、鹿泉区)等地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红色预警),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平山县)等地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橙色预警),石家庄西部等地局地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预警),保定西部等地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请上述地区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

  来源:河北省气象局

  据中央气象台消息,预计,7月21日20时至22日20时,河南中北部、河北南部、山西东部以及广西东南部、雷州半岛南部、海南岛西北部、台湾岛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其中,河南西北部、河北西南部等地局地有特大暴雨(250~280毫米);上述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20~50毫米,局地可超过70毫米),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中央气象台7月21日18时继续发布暴雨橙色预警(见图1)。

  全国强降雨落区预报图(7月21日20时-22日20时)

  未来三天,7月21日20时至22日20时,河南中北部、河北南部、山西东部以及广西东南部、雷州半岛南部、海南岛西北部、台湾岛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其中,河南西北部、河北西南部等地局地有特大暴雨(250~280毫米)。浙江、福建等地部分地区有4~6级风(见图2)。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7月21日20时-22日20时)

  7月22日20时至23日20时,浙江中东部、福建东部、云南东部、广西南部、广东西南部、海南岛西部及台湾岛等地有中到大雨,其中,浙江东部、台湾岛及海南岛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暴雨或大暴雨(100~180毫米)(见图3)。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7月22日20时-23日20时)

  7月23日20时至24日20时,西南地区东部、江苏南部、上海、浙江中东部、福建东北部、台湾岛等地有中到大雨,其中,浙江东部等地局地有暴雨或大暴雨(100~200毫米)

  全国降水量预报图(7月23日20时-24日20时)

  7月17日以来

  河南遭遇了极端罕见强降雨天气

   昨天开始

   整体强降雨区域逐渐向北转移

   核心的降雨区域来到河北

  邯郸、邢台、

  石家庄、保定等多地

  已经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

  这场雨下得有多大?

  一起来看

  ↓↓↓

   石家庄

   水位上涨过快

   地道桥积水断交

  7月21下午,石家庄市107国道南位地道桥因短时降雨集中,水位上涨过快,至下午两点已经断交,快车道积水2.2米深,慢车道积水0.5米深。石家庄市公路服务保障中心安排30余名抢险人员、工程机械两台携带阻水沙袋赶赴现场应急抢险。

  车辆涉水4人被困桥底积水

  还有幼儿和老人!

  7月21日14时30分,石家庄市鹿泉区107国道与南三环交口龙凤大桥桥底下发生一起车辆涉水被困事故,石家庄消防救援支队汇通路、红旗大街消防救援站迅速出动赶赴现场救援。

  车内有三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小轿车已经被积水淹没至车顶,车门、车窗不能打开,情况十分危急。为尽快将被困人员救出,消防救援人员迅速到达车顶位置,从就近的一辆货车上拿了一个灭火器对车窗进行破拆。成功救出被困人员。

  到达安全地带后,被困人员的`衣服全部湿透,消防救援人员将消防救援服上衣裹在了孩子身上,直至临时安置点。

  最新消息!

   这些路段积水请绕行

  据记者最新消息,截止到今日早晨6时15分,石家庄桥西区中华大街南延与汇明路交口以西、汇宁街与汇明路交口、红旗大街与汇明路交口、新华区学府路(学府支路一小清河)、植物园西街地道桥、大郭村地道桥等路段有积水建议大家绕行,市城区防汛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行,遇有积水路段绕行、缓行、慢行。

   新华路一小区积水严重

   已达膝盖

  21日雨势不断增强,位于石家庄新华路附近的油漆厂宿舍因地势较低,排水不畅,宿舍内部积水严重。当日下午17时,辖区内的长兴街道办事处、石获社区调配了两台抽水泵帮助抽排积水,然后,随着雨势增强,积水情况并未有效改善,有居民反映,积水严重已达膝盖。

  当日21点左右,长兴街道组织防汛应急队员实地到宿舍内部查看,发现因为新华路辅路雨水漫过绿地倒灌小区内部,导致积水最深处接近1楼台阶,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冯晓芬书记立即对机动力量进行调配,王更慧主任到现场指挥开展工作,一方面紧急调运应急沙袋200袋用于堵塞漏点,从周边村居增配4台汽油泵用于抽排积水,另一方面街道调配十余名防汛应急队员、社区发动二十余名志愿者,其他各村居两委干部十余人自发到场协助。

  经过近3个小时紧张工作,当日晚12时许,小区内积水明显下降,新华路雨水倒灌问题基本解决。当日晚12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将继续轮番盯守,防止凌晨大雨影响小区。

   石家庄省道平涉线路基路面冲毁6米

   平山县苏家庄段断交

  受强降雨影响,7月21日晚19:40平山县苏家庄镇省道平涉线K2+300处路基路面冲毁6米,道路断交,请过往车辆绕行国道207线、西柏坡高速和西阜高速。截止目前,20名抢通人员,挖掘机1台,装载机1台正在现场实施抢险作业。预计7月22日早8点抢通。

   山体滑坡导致井陉一处公路中断

  7月21日上午,位于井陉县测鱼镇南蒿葶村附近出现山体滑坡导致该县104乡道临时中断。目前,该公路上的碎石已清理完毕恢复畅通。

  根据当地网友反映,出现山体滑坡的位置正好位于该县104乡道,因此山上的石头滑到了马路上占据整个车道,这也导致该乡道出现了临时中断,山体滑坡的原因可能是持续降雨导致。据井陉县测鱼镇政府介绍,事故发生后,井陉县测鱼镇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专人以及车辆前去清理,目前,路面碎石已经被清理,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同时,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石家庄省道衡井线

   山前大道至石太高速井陉口断交

  因强降水山体存在较大滑坡塌方风险,鹿泉区、井陉县交通主管部门为保证过往人员、车辆安全,7月21日晚19:30采取管控措施,省道衡井线山前大道至石太高速井陉口禁止车辆通行,过往车辆请绕行省道537南二环西延。

   石家庄市鹿泉区、井陉县、 平山、灵寿景区暂时关闭

   鹿泉区各旅游景区21日至22日暂时关闭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紧急通知,该区各旅游景区21日至22日暂时关闭。

  通知称,7月20日下午开始该区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石家庄市气象台21日12时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白天石家庄市中西部地区仍有暴雨到大暴雨,东部大雨。为有效应对本次强降雨过程,根据上级领导要求,7月21日—22日该区旅游景区全部关停,疏散景区内所有游客。具体恢复开放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及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井陉县各旅游景区即日起暂停开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记者从井陉县文旅局获悉,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并结合井陉县气象台发布的重要天气专报,井陉县各旅游景区于即日起暂停开放。具体恢复开放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及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平山、灵寿景区暂时关闭

  7月21日,平山县、灵寿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分别发布公告称,平山县和灵寿县所有开放景区于7月21日起暂时关闭。

  平山县公告称,目前平山县已进入防汛最为关键时期,经过几次强降雨,土壤含水量已经饱和,防汛形势严峻。自7月20日下午1时起,平山县再次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按照平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紧急通知要求,平山县所有开放景区7月21日至22日暂时关闭。

  灵寿县公告称,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日石家庄市有强降雨过程,个别地点大到暴雨。石家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0日15时起,启动防汛Ⅳ级紧急响应。另外,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和气象局联合发布了Ⅳ级山洪灾害预警。鉴于灵寿县开放景区均地处山区,近期降水量确实较大,瞬间降水量暴增和山洪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为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自7月21日起,县域内所有景区全部关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其间,敬请广大游客朋友调整出行线路,并请各驴友组织或个人不要进入景区或山区进行户外活动。

   保定

   保定清苑东闾村遭龙卷风袭击

   造成2人死亡

  7月21日下午17时左右,保定市清苑区部分地区出现风雹极端天气,持续时间约30分钟。其中,东闾乡东闾村遭受龙卷风,受灾较为严重,造成多家厂房受损,2人死亡。

  情况发生后,清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带领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卫健、电力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灾后救援工作,并对受损电路管线、燃气管道等进行抢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做好死者家属情绪疏导和善后工作。目前,救援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保定满城区龙门水库

   通过泄洪闸泄水

  从保定市水利局获悉,昨天12时满城区龙门水库水位达120.31米,超汛限水位0.31米。为确保水库防洪安全,经研究决定,7月21日16时龙门水库通过泄洪闸泄水,出库流量10立方米/秒。同时视上游来水和蓄水量适时调整出库流量。泄水主要经漕河下泄入白洋淀。

  为保证水库泄水安全,龙门水库管理处要严格按泄水计划执行,并密切关注上游来水及天气预报情况,随时保持与下游河道沿岸有关县(区)的沟通联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河道行洪安全,水库下游河道沿岸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河道行洪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做到河道沿岸各乡(镇)、村家喻户晓,特别是暑期放假学生、游客以及涉河在建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安全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水库下游河道沿岸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充实巡查力量,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堤防不出险。遇有险情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市水利局。同时要组织各乡、镇制定出泄水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邢台

   太行山高速邢台段

   突发山体滑坡

  因近日连降大雨,21日晚太行山高速63km邯郸方向突发滑坡,边坡突发泥石流,高速交警太子井大队紧急出动,分点段封路,全员上路疏导车辆,为清理泥石争分夺秒。目前,正在清理中,多点段现场已做好防护。

  高速交警提示:雨天注意行车安全,尽量避免通行山区道路,一旦出现紧急状况立刻拨打12122高速报警电话!

  邢台西部山区将实行交通管制

  7月21日,邢台市信都区普降大雨,部分道路出现漫水、落石、塌方现象。预计明天将持续出现大到暴雨的恶劣天气,且信都区西部山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道路居多。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邢台信都区交警三大队现对该辖区G340(邢左公路)、G234(平涉公路)、S322(邢和公路)、S321(邢昔公路)实行交通管制,管制期间禁止除应急抢险之外的各类机动车通行。交管部门将根据雨情和路况,实时对交通管制进行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安全,非必要不外出。

   邯郸

   武安西部山区口上水库泄洪备讯

  7月20日,武安市普降大雨,局部暴雨,境内北洺河上游口上水库逼近汛限水位,为确保水库及沿河群众生民财产安全,经上报邯郸市备案同意,位于该市西部山区的口上水库于7月20日中午12:00预警结束后,准时按照指令,通过发电洞、泄洪洞向四里岩水库调水。

  武安宣传部提供视频

  武安市水利局口上水库位于河北省武安市北洺河上游,总库容3208万立方米。有效兴利库容2800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城镇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人畜饮水及旅游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截止20日傍晚,口上水库水位已降至汛限水位以下。

  预计到今天中午

  强降雨仍将持续

  再次提醒大家

  暴雨天气

  非必需尽量减少外出

石家庄单双号限行,1月18号是双号车出行,单号车限行。具体通知如下:
接石家庄市政府通知,于1月14日0点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周一(15日)早7:00至晚8:00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 石家庄市交管指挥中心紧急通知:从1月14日早7点开始,所有黄牌货车(除民生保障车外)一律不准进入三环(含)以内通行。

石家庄可以正常出入的,
石家庄本地包括周围县城可以自由出入,但是具体需要看各地的具体政策。外地往返石家庄需要提前准备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最好往返的时候询问一下具体政策。据了解,如果临时没有准备的话可以看下健康码,如果是绿色可以在高速路口做完可以直接走。如果是黄色暂时不能通过。虽然石家庄没有发生疫情,但是临近年关,人员流动性增强,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安安全全的过年,石家庄市出台了新的规定:转区疫情办紧急通知:接市疫情办通知,自1月9日起,所有来石返石人员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各单位、各乡镇(区)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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