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车辆上路致人死亡属于啥罪?三无车辆肇事全责吗
- 三无车辆上路致人死亡属于啥罪
- 三无车辆肇事全责吗
- 三无车辆是指哪三无
- 三无车辆上路被撞责任
- 与三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三无车辆肇事至人死亡是如何规定的
- 三无车辆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该付什么责任
- 驾驶三无车辆,交通法如何处理
- 不乘坐三无车辆是哪三无
属于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警部门没有任何责任。
法律分析: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会根据案情的情节进行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会进行扣留车辆和罚款。三无车辆是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非法营运或在街道路面行驶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会根据肇事人的情节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无车辆是指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行驶的机动车辆。
由于“三无”车辆没有车牌号,在征费电脑台账中没缴费档案,这类车辆在辖区内的存在无疑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账外车辆。
由于种种原因,“三无”车辆层出不穷,屡禁不止。针对如何加强对“三无”车辆的管理这一棘手的难题,各地征稽部门在工作中也相继摸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模式,如对“三无”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对施工工地的“三无”车辆实行源头管理等等,都能有效地对这部分车辆的缴费情况进行管理。
驾驶三无车辆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分析:开三无车辆上路出了交通事故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同时也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若情节较轻,可能仅承担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可能会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车辆是无故违停,则肇事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违停一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情况要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无车辆是指,没有行驶证,没有驾驶证,没有保险,这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也不能是直接就裁定,这样的车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看事故双方在道路行驶中,有哪些违法行为,例如随意变道,闯红灯,等等,这些才是划分责任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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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还得想开点。但是开车一不小心出个人命事故,面对高额的赔偿金和可能有的牢狱之灾,还如何保持泰然自若?!那开车致人死亡的,如何判刑?要赔多少钱?
一、民事、刑事责任
1.车主无责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且实际赔偿结束,受害人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可请求司法不追究致害人刑事责任。
二、赔偿种类
1.车主无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车主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车主有责:车主全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车主赔偿责任。
3.碰瓷: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赔偿年限(年)。
赔偿年限与受害人年龄相关,具体如下:
≤60周岁:20年
60-75周岁:{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5年
2.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赔偿年限(年)÷抚养人数。
赔偿年限与被抚养人年龄相关,具体如下:
≤18周岁:18-实际年龄
≤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20年
60-75周岁:20年-(实际年龄-60)
≥75周岁:5年
3.误工费
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4.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5.医药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6.住院伙食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8.财产损失费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
视交通事故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定:若情节较轻,可能仅承担侵权责任,若情节严重,可能会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无车辆是指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而非法营运或在街道路面行驶机动车辆。
三无车辆通常在施工工地等复杂环境从事短途运输,税费征稽和管理难度较大,由于种种原因,交警、征稽、运管等部门对“三无”车辆的查处监管力度有限,使其占领了一定的运输市场份额,使正常缴费的合法营运车辆失去了良好、公平的运输环境,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车辆运输市场的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
法律分析:不乘坐三无车辆是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而非法营运或在街道路面行驶机动车辆。三无车辆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车辆运输市场的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三无车辆”驾驶员不具备营运资格,对车辆性能、维护常识及临危处理等缺乏经验;“三无车辆”技术性能达不到营运要求,不少非法营运车辆属于报废拼装车辆,车况极差,非法营运车辆所行使的道路不符合营运车辆通行条件,安全隐患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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