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6日,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机动车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从2007年4月15日起,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昼夜禁止机动车禁止鸣喇叭。同时,五环外部分人员密集区、学校、医院等地也设置了禁止鸣喇叭标志。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机动车乱鸣笛,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驾驶陋习,不仅造成较大的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道路周边市民的正常生活,更有损首都北京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但是相比在红绿灯路口的规规矩矩,乱鸣笛听得见却看不见,之前只能依靠执勤交警人工判断进行查处,即使认准了目标,遇到驾驶员不承认,因缺少有力证据,查处起来非常困难,一直是交警路面执法面临的一个难题。
乱鸣笛
为在嘈杂的路口或其他复杂交通环境下,准确判断违法鸣笛车辆,及时固定违法证据,2017年6月,北京交管部门在我市启动了机动车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建设工作,在协和医院西门安装了本市第一套违法鸣笛抓拍设备。目前,全市20套“声纳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并正式投入使用。即日起,违法鸣笛抓拍设备,正式对违法鸣笛车辆进行抓拍,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十四项的规定:“违反规定使用喇叭的,处100元罚款。”
此次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20套“声呐电子眼”系统,正是为交管部门查处此类违法提供有力支撑。当违法鸣笛车辆被“声呐电子眼”抓拍后,将立即通过电子显示屏实时现场显示违法车辆号牌。同时,“声呐电子眼”的设备探头与交警执法系统联动,将违法鸣笛车辆鸣笛行为证据同步上传到交警执法系统,交管部门会以非现场执法方式对违法鸣笛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声呐电子眼”系统
“声呐电子眼”系统
“声呐电子眼”系统地点
“声呐电子眼”系统是由声阵列采集设备、高清摄像机、数据采集仪、声源自动识别系统和LED电子显示屏等组成。因车辆的鸣笛声与指纹类似,每部车辆鸣笛频率均不相同,都有各自独特的音频。“声呐电子眼”系统通过声阵列采集设备采集违法鸣笛的声音信号,通过高清摄像机采集车辆图像信号,再分别传输至声源自动识别系统进行声源定位和图像自动抓拍识别。该设备能够智能化排除刹车声、引擎声、轮胎噪声等环境噪音干扰,避免环境噪音与机动车鸣笛混淆,从嘈杂环境中准确提取喇叭声。此外,上述“声呐电子眼”违法鸣笛抓拍设备均已通过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能够保证抓拍的准确性。
北京交管部门今后还将逐步拓展此类设备的应用,重点在市区人员流量密集区域、学校、医院周边等地安装此类设备,以进一步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市民身心健康,塑造和谐城市形象。(图:何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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