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转让登记
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过户”
应如何办理?
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在交警车管所要缴纳多少费用???
今天就以辖区内转让登记为例
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在辖区内的二手车怎么过户
《机动车登记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所需资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如二手车交易发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的则无需提交)。
业务流程
以到市车管所办理为例:
一、车辆查验
1、将车开至车管所车辆查验区查验入口,并将准备好的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买方身份证明、二手车来历凭证)提交查验入口“审核岗”,由工作人员对资料审核预录入;
2、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出具受理单(即《机动车查验凭证》),按规定需重新编发号牌的(如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等),请自行拆除机动车号牌;
3、车主持《机动车查验凭证》及资料继续沿通道往前开,依次进入查验工位,由工作人员用PDA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对车辆进行拍照、验车、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并实车与车辆登记信息予以核对,确认机动车。査验合格后,车主将车开至停车位停放。
二、査验合格后至车管业务大厅取号受理、选号、交费、制证。
1、车主持《机动车査验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行驶证、现车主身份证明、二手车来历凭证、原机动车号牌等资料至业务大厅一楼导办台拉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和车辆照片,凭身份证取号等待办理;
2、按叫号顺序到“受理岗”窗口提交相关资料,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明、凭证,录入登记信息,出具《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收回原号牌,告知交纳相关牌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
汽车号牌工本费:100元/副 摩托车号牌工本费:35元
挂车号牌工本费:50元/副低速车号牌工本费:40元/副
行驶证工本费:10元
临时号牌:5元/张(载客汽车需两张,载货汽车需一张)
注:除其他交易费用外,交警车管所收取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20元
3、车主凭《业务受理凭证》选取机动车号牌,交费完成后凭《业务受理凭证》在制证窗口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等,选择现场领取号牌的,在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点凭行驶证领取机动车号牌,业务办结。
温馨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五)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八)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非辖区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
买卖二手车一定要过户,否则后患无穷!买了二手车也不是开了交易发票就是完成了过户,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才算真正完成车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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