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330条内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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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法330条内容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是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刑法第330条的内容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刑法330条内容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等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
(3)允许或者纵容传染病患者,病原体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禁止的容易传播传染病的工作;
(4)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拓展资料: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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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一,甲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1。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入户盗窃案。2。怕余某发现,用匕首刺杀,甲明知用匕首刺杀会产生死的结果,甲的态度是追求该结果发生,是故意,因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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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二,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甲未认意到对方是警察,识认为是劫匪,是假想防卫,对程某的轻伤结果是放任的态度,是故意伤害。乙继承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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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三。甲、乙对谢某重伤的结果不负责。甲、乙驾车逃离现场。对谢某仅是以防超车,并没有犯罪故意。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系意外事件。
民法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1
85岁的王老太有一子一女,儿子一向不孝顺,女儿出嫁。自女儿出嫁后,儿子根本不管母亲。王老太十分生气,时常唠叨,将来要把全部财产遗给女儿,不给儿子一草一木。儿子得知母亲心意后,立即要王老太马上立一份遗嘱,把全部财产给他一人,否则,就要把老太太“倒过来拎”、“打死她。”王老太无奈,只好按照儿子的要求,立了遗嘱。
问:1、王老太所立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王老太想重新立一份遗嘱可以吗?为什么?
3、王老太如果在立了案情所提到的遗嘱后死亡,她的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答:1、王老太所立遗嘱无效。因为这份遗嘱是在其儿子的胁迫下所立,意思表示不实。
2、可以。因为:(1)原来的遗嘱无效。(2)依据我国继承法,立遗嘱人随时有权变或废除已立遗嘱,另立新遗嘱。
3、没有。因为85岁的王老太已丧失劳动能力,而有赡养能力的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王老太的儿子的继承权已丧失。
(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
案例2
某养猪场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1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送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应此所受到的损失。
(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
案例3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尚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遗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因王丙伤心过度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2、王甲、王乙、王丙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王丙在王某去世后病故,后于王某死亡,王丙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王乙先于王某死亡,但女婿对王某尽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王甲、女婿及王丙妻各得一万元遗产。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
案例4
原告韩某2003年5月2日,通过身份认证,在实惠网上注册,成为该网的注册用户。5月6日下午,在实惠网浏览时发现赛洛公司在网上店铺销售二手帕特轿车。帖子上除了标注着“帕萨特(原装车)热卖中”“起始价10元,一口价人民币16。4万元”等字样和有关的车辆信息外,同时注明了竞拍结束时间为当天下午16点16分。韩某立刻键入竞拍价人民币100元,不多时,系统显示另一网友又出价111元,韩某马上跟进人民币112元,并同时启动了系统自动代理报价功能,网页上竞价标内显示出系统自动给他加价到了人民币116元,直到16点16分竞拍时间截止,韩某收到网站发出的商品成交确认该交易成功。当韩某要求公司履行协议时,公司称该车出售起始价是10万元,由于电脑操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输入信息错误。要求撤销该合同。
问:1、运用合同订立程序的知识,分析该合同是否成立。
2、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分析该合同的效力状态。
3、运用合同责任的知识,分析该合同应如何处理。
答:1、运用合同订立程序的知识,分析该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订立必须经要约和承诺两程序。该网上交易属拍卖,有起拍、竞拍、拍定几个必备环节,一旦拍定,承诺达成,合同即成立,该网上拍卖合同成立。
2、运用合同效力的知识,分析该合同的效力状态:
合同效力状态有:有效、无效、可变更或可撤销、效力等定几种。
该合同因电脑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重大误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该合同属变更或可撤销状态。
3、运用合同责任的知识,分析该合同应如何处理:
合同责任,主要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本案合同一经撤销,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对损失应予以赔偿金的支付,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结合案例讲清关系与法律条款。)
案例5
杨某在一百货大楼购买一台34寸彩电,说明中写明一年内保修,杨某回家后调试彩电正常,5个月后,彩电在使用中显象管突然爆炸,将杨某右眼炸伤,花医院费1000元,杨某找到百货大楼要求赔偿找生产厂家。杨某欲向法院起诉百货大楼。
问:法院是否受理?如何处理此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法院应当受理,百货大楼是此案因果关系明确的被告。
2、本案不属违约侵权,而是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因此百货大楼按违约责任退货的理由不成立。
3、百货大楼要求找厂家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生产质量问题百货大楼可在赔偿后向生产者追偿。
4、百货大楼应赔偿杨某电视机的损失及人身伤害损失和医药费1000元。
5、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6
曾某有一子甲和一女乙并有房屋六间,1992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5年曾某另娶一妻丙,丙有一子丁。曾之女乙于1996结婚,1997年乙生一子,1998年乙因病去世。1999年曾某去世,过了两个月曾之妻丙因思念过度亦去世。现甲和丁因挣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已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丁无继承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
答:1、甲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丁无继承权,不能直接继承曾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丁与曾某系无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是法定继承人。
3、丙是与曾某是夫妻关系享有继承权。
4、乙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5、乙之子因乙去世享有代位继承权。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6、因丙后于曾某死亡,因此丙所继承的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由丙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7、本案六间房产由甲,乙之子,丁各得二间,根据继承法的原则,一般由各继承人平均分配。
从法理学的角度讲,法律关系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标的物。当事人当然就是对外贸易公司和美国某公司了。权利与义务关系也是存在的,因为外贸公司承诺“确认”售与美国某公司400吨货物,而美国公司也履行了他的付款义务;外贸公司有权收到货款,美国公司也有权接收货物。因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存在的。标的物就是双方承诺交易的原料产品。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双方的法律关系是成立的。
从要约的角度讲,要约在没有取得对方(在这里也就是美国公司)确认之间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一旦对方确认,则对买卖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况且按照国际私法规定,任何以书面(纸质或电子文字)或非书面方式(口头约定)进行的要约承诺,都应该成为约束买卖双方的合同。
因此,双方的合同是成立的。外贸公司没有履行买方付款后的交货义务,所以是违约的。
解释的不是很清楚,不好意思!
管理学经典案例分析及参考答案
案例1 通用电气公司管理制度的变
五十年代初,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年销售额已超过20亿美元。公司规模大了。权力完全集中于美国纽约总部,已经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改良组织结构。于是公司总裁卡迪纳先生决定实施分权制度。该分权制度由斯密迪一手策划,斯密迪行伍出生,非常强调纪律的作用,他认为,实施新的制度时,肯定有阻力,所以,必须由他说了算,基层人员要绝对服从,不能有异议。
斯密迪的制度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一个经理自己所能管理的企业规模是有界的。
他认为,一个经理自己所能胜任的经营规模,最大不能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再大就管不了了,按照他的观点,通用电气公司拆成了150个部门,各部门的经营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一年,各部门相对独立,各有各的经营业务,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管理,每个部门的经营直接对总裁负责,这样,通用电气公司就等于分成了150个“小公司“。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不好的格局:当某部门的经营业务超过5000万美元时,按照斯密迪的观点,必须分成两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
第二点,以部门经营的好坏要有具体的量化指标。
斯密迪在测评一个部门经营好坏时,设计了8项指标,其中,两个较为典型:一个是利润:一个是部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平稳。可实际工作中,利润是很容易测定的,是多少就是多少。而长期利益的平衡怎么测定呢?当时无法测定,实际情况也测度不了。
第三点,管理是一种职业,直正懂得管理的人,什么都能管理好。
他认为,能管理好一个钢铁厂的人,也能管理好一个大菜市场。因此,作为一个管理人员,应特别注重流动能力的训练。一个管理人员应有多方面的技能,能做许多方面的工作,要训练他做市场工作、工程工作、制造工作等。这样,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个部门经理,这3年可能在做洗衣机生意,另外3年可能又去做核能的生意;让这些经理们流来流去,以训练他们的流动能力。
后来,斯密迪制度在公司的系统经营方面碰到了困难。1966年通过竞争,通用电气获得了新加坡一发电厂的承建权。该业务要求电厂的设计、基建、设备和安装等所有业务全由承建方一家公司承包下来,搞系统经营。由于通用电气公司已经分成150多个相互独立的业务部门,其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承包所有这些发电厂的业务,要参与这种国际竞争,公司不得不必须成立一个协调部门--通用电厂公司,来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共同承接下这种系统业务。但是,由于各业务部门已经有了自己的责权利,互相独立,其开展工作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当通用电厂公司到各部门去购买各种设备时,各部门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本部门的利润,就尽量提高设备的售价。最后,通用电厂公司发现,各部门提供设备的价格,往往比外公司的价格还高。
1970年博希当上了通用电气公司的总裁,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改进,采取有关措施对分权制度进行了完善。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斯密迪的改革措施,其目的是要在通用电气公司建立
A.事业部式结构 B.矩阵式结构
C.直线--职能式结构 D.混合式结构
2、斯密迪把管理看成一种职业,对于这种观点你的看法是:
A. 更适合于高层管理者; B. 更适合于一般管理者;
C. 这种看法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管理者必须精通本项领域的具体业务;
D. 是否正确,取决于组织业务的复杂程度。
3、从斯密迪改革的措施中可以看出,他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
A.管理的系统原理 B.管理的权变原理
C.管理的责任原理 D.A+B
4.以下各项,哪一项在实行分权后可能会出现:
A.销售额有可能不断地增加
B.部门经理的积极性受到压制
C.由于内耗,导致各小公司中是亏损
D.总公司总裁失去权威性
5、以上案例说明:
A. 通用电气公司在分权制度方面做得不够理想,其实,分权是一种很有效的管理方式,关键是其它方面也要配套进行。
B. 企业管理中有分权制度是正确的,关键在于公司的总裁要用人得当。
C. 分权制度不符合管理的一般原理,对调动中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利。
D. 本案例所体现的并不是真正的分权。
参考答案:1.A 2.A 3.D 4.A 5.A
1.答题要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媒体失实报道而引发的公关危机.( 分) 1 该厂解决因报道失实而引起的形象危机程序 , 基本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 () 1清醒地分析失实报道给本组织带来的损失程度及组织所处 的环境的动 向.电风扇厂 发现 , 因失实报道引起的销售下降, 已经将工厂推 向了困境 , 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 2分) () 2立即着手调查研究 , 弄清舆论失实的起因.经过专家 的鉴定 , 发现 电风扇并 不存在漏 电的问题 , 事件的起因是 由于顾客缺乏电工知识 , 乱拉 电线而致 .不过 , 媒体不了解实际情况, 所以作了失实报道.( 分) 2 . 《) 3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提高组织的透明度, 让真实情况为广大公众所知.电扇厂的具体 作法是通过新闻媒体将事件的真相告知各界公众, 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 分) 2 () 4在传播的过程中, 尽量利用公众的“ 专家崇拜心理“将专家的鉴定意见一并公布, , 使他 们相信电扇的质量.( 分) 1 () 5电风扇厂解决危机的程序是完整的, 合理的, 不能颠倒过来.如果没有对漏电事件的 调查和对电扇质量的鉴定, 就仓促发布信息, 或者指责媒介, 都不会有多大的说服力, 甚至会使 17 6 1 事件变得更为复杂.( 分) 2 () 6通过这一事件, 我们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媒介公众的特点.这种关系明显地具有两重 性.(分) 1 一方面媒介公众是需要特别争取的公众对象, 因为他们是社会信息流通过程中的 “ 把关人“他们的批评报道会给组织带来极为不利的舆论影响, , 甚至可以使组织陷人严重的危 机.( 分) 2 另一方面, 新闻媒介又是组织与其他公众联系的桥梁, 电扇厂向各界公众公布事件 的调查结果及专家对电扇质量的鉴定意见, 也必须通过媒介与公众见面.由此可见媒介的重要性.( 2分) () 7因为媒介关系的重要作用, 所以在处理因失实报道而引起的公关危机时, 一个总的原 则是: 澄清事实真相, 避免伤了和气.( 分) 2 既使对方有意破坏本组织的名誉, 也应该尽量避 免剑拔弩张, 奋起反击的作法.《 分) 1 电扇厂的作法正是努力打开沟通的渠道, 争取各界公众 ( 包括新闻界) 的理解和支持 , 从而扭转 了不利的舆论状态 .《 2分)
2.答题要点 : 1新航为塑造本组织的形象, . 从公关基本原理出发 , 实行了完善服务的一系列措施, 其突 出 色 于 航 司 住 一 小 节 赢 顾 的 任,塑 组 形 服 .3 ) 特 在 新 公 抓 每 个细 环 来 得 客 信 为 造 织 象 务 (分 2是 服务 公关 式· 是以 供各 型 模 它 提 种实惠的 , 属于 服务工 主, 的是以 行动获 作为 目 实际得社会公众的好评, 树立组织的良好形象.新航在整个旅行过程中, 让旅客时刻都能感受到乘务员无微不至的热情服务 , 使旅行生活显得丰富多彩 , 充满情趣 .( 2分) 11 8 3服务型公关模式.够有效地使人际构通达到鲜 . 能 行动“ 层次, 是一种最实在的公共关系. ( 2分) 4新航开展“ 全员公关“ . 活动, 让公关意识融人每个员工的头脑, 体现在每个员工的行动 中, 贯穿于公司的每次活动之中, 这是树立企业形象的根本.因此有人说“ 全员公关是组织公 共关系的最佳状况“ 3 .( 分) 5企业要处理好与顾客的关系, . 得到顾客的信任和支持, 必须强化服务.《 分) 2 有人说: “ 现在的顾客与其说是买东西, 不如说是买服务, 就交易成功率来说, 周到的服务大于商品的质 量与价格“ .作为运输性企业, 要搞好公共关系工作, 除保证旅途运输的安全外, 为顾客提供周 到细致的服务显得更为重要.( 分) 3 6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的目的, . 是促使消费者形成对组织及其产品或服务的良好印象和 评价, 提高组织及其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增加对市场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实现组织与顾客利益的双赢 .( 5分)
都是题库里的。
1
.
(2分)
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来理解,市场是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正
确
错
误
13公司最直接的竞争者是那些同一行业同一战略群体的公司。正
确
错
误
14
.
(2分)
市场细分是目标市场营销的基础。正
确
错
误
2
.
(5分)
企业的任务书应当做到(
)。
A.确定营销费用
B.贯彻市场营销观念
C.切实可行
D.鼓舞人心
3
.
(5分)
在饱和需求状态下,实行保持性营销策略的主要措施有(
)。
A.保持合理价位
B.严格控制成本
C.配备适当推销力量
D.改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念和态度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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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当目标顾客人数众多时,生产者倾向于利用(
)。
A.直接渠道
B.短渠道
C.长1
.
(5分)
产品线的划分依据是(
)。
A.产品功能相似
B.消费上具有连带性
C.供给相同的顾客群
D.有相同的分销渠道而宽的渠道
1
.
(2分)
在市场营销学中,换代产品也属于新产品。正
确
错
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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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能源供应紧张,缩减产品线对企业有利。正
确
错
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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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一个产品,即便其内在质量符合标准,但若没有完善的服务,实际上就是不合格的产品。正
确
错
误
4
.
(2分)
包装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其中最接近产品的容器,如润肤露的瓶子,就是运输包装。正
确
错
误
7
.
(2分)
生产企业在特定的市场里,选择几家批发商或零售商销售特定的产品,这就是选择性销售。正
确
错
误
8
.
(2分)
经纪人是拥有所经营产品的全部所有权的批发商。正
确
错
误
1
.
(50分)
案例设计与分析题(案例10分,问题10分,分析30分):针对本课程第七章“目标市场营销”方面的内容,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查找一篇案例(不得选用本课导学和网络课程提供的案例),附在本次作业上;就你所选择的案例提出“市场细分及消费者市场细分的依据”方面的2~3个问题,并做出分析或判断(分析部分不少于500字)。
举例分析题(实例20分,分析30分):举例说明,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点如何?企业如何根据各阶段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注:1、可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查找相关实例,不得选用本课导学和网络课程提供的案例。2、可针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或某一二个阶段进行分析,论述部分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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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痕修复神器(汽车划痕修复神器真的有用吗) ♂
划痕修复神器(汽车划痕修复神器真的有用吗)- 汽车划痕修复神器真的有用吗
- 抖音上车漆划痕修复神器真的吗
- 车漆划痕修复神器是真的吗
- 划痕修复神器有用吗
- 网上出售的那些自动修补车漆的神器,是不是真的
- 汽车补漆神器真的管用吗
汽车划痕修复神器神器啊,应该谈不上,一般比较浅的划痕,也就是说,没有伤到漆的地方,他可以把表面那种脏物粘在上面的擦掉,但是如果真正的伤了气了,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做钣金和喷涂了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4
抖音上车漆划痕修复神器真的吗
亲亲,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抖音上的车漆划痕修复神器对一般特别轻微的划痕是有用的呢,但是绝对没有视频上那样夸张的效果呢。
亲自试过掉漆了没有P用,没有掉漆去4S店,免费(我的是国产车,其他不知道 )。也可以自己处理:
1,准备 汽油,
2,准备 车腊(我的车是白色,用的腊也是白色,其他的不清楚),如下图所示,当时拍照留下的。
)。
用纸巾占汽油少量 先 洗划痕外,目测干净即可,目的有二种,一是洗脏污,二是软化油漆。
之后用车腊涂抹,马上消失。
经过测试后发现,所谓的划痕神器只能针对漆面细微划痕处理,其效果差强人意。不过在面对比较严重的划痕或露底漆的划痕时,基本修复效果为零,难恢复原始光泽亮度。
如果遇到漆面划痕,尽量选择专业美容店进行修复,因为大多数车主都不是专业人士,自己动手修复虽然意义不错,但是效果很难达到完美。
车漆大多数包括
第一层是电泳层,汽车制造厂在生产汽车时,会把整个车身泡在电泳池里面。电泳层是直接附着在车身金属上的。电泳层的作用是防锈和提高车漆的结合能力。电泳层对车身防锈是十分至关重要的。
第二层车漆为中涂层,中涂层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可以为下一层车漆供给更好的附着力,另一方面可以保障电泳层,提高防锈能力。并且中涂层对车漆的平滑性和抗冲击性起到必需作用。
网上出售的那些自动修补车漆的神器,是不是真的?
开车在路上摩擦碰撞是很正常的事情,很多时候,即使自己十分小心,也不可避免地被新司机蹭到。 对一些爱车的车主来说,即使车发生轻微的擦伤,也会很心痛。 即使去4s店修理,也会有更多工厂的油漆被刷掉,不修理就很难看。
所谓的补漆神器真的有用吗? 我觉得是智商的神器
看到某宝的面漆套装很好,看到价格50米,仔细想想,喷涂涂料4500好像也不贵。 最重要的是,可以保护更多的原车涂料。 那么,这个补漆神器像宣传的那样不可思议吗?
答案是否定的。 我们随便在网上搜索就知道了。 都是自己的DIY失败修复的。 修复结束后就像补丁打在破衣服上一样,颜色差别很明显。 别说花50元买个屁,更丑。 而且,工作几天也能用指甲抠出来。
总结了一下。 失败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类。 色差的问题,根据说明书的使用方法,需要用报纸遮住周围后再进行喷涂。 一般的黑色和白色都很好,但是即使去香槟、珍珠白、银色这样的4s店,油漆上也会有色差的油漆。 我们购买的时候只是向顾客汇报颜色,商店早就把调整过的颜色直接发给我们了。 这样色差不太难。
最奇怪的是,有客户的玫瑰金车,买的颜色像泥一样,我记得用这个色差连涂装20年的老师都做不了什么。
那是说我黑白放心吗? 不是那样的。 白色也有很多种类。 像雪山白、极地白、阿尔卑斯白、糖果白、皓白……这些很多你眼花缭乱。 这些都是同样的白色,色差没有你想弄坏车的那么大,但是绝对不理想。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车在使用中会逐渐变色,这也是4s店不会部分粉刷的原因,根据制造商给出的颜色编号信息调制的颜色也不同。
修补的使用方法有问题。 根据涂装行业的说法,刮腻子有问题。 一般业主没有那么好的技术。 这个修补太厚了,油漆一喷出来就会变成一大块。 不难看也可以吗? 但是,油漆太薄了,没有补土的颜色。
可以想象,原车漆不刮腻子,用130微米左右的厚度(马自达的厚度只有200微米左右,所以不能说日本车漆薄)补的时候,无故腻子太多,腻子再薄也不会出漆。
当然,有人可能认为我只是为了不生锈,但不能指望本来就有多好。 所以,我称之为智商税。 如果你的车不小心掉了油漆,请到4s店找油漆自己刷。 不花钱。 如果麻烦的话,可以在汽配城花10元买油漆。 效果和涂这个油漆的神器一样。
我觉得这种无限夸张效果带来的商品和诈骗没什么区别,但是每天都有很多人购买。 所谓的漆器神器有点骗人,实际效果很差。 附带的划痕修复剂类似于牙膏,但实际上是研磨用的研磨蜡,含有细小的研磨粒子,可以研磨划痕。
有用。为补漆笔能够即时处理车漆问题,具备在常温下速干的特性,而划痕修复剂能够擦除车身划痕,因此被称之为“汽车补漆神器”。补漆笔的成分一般是原车车漆,不同的汽车需要使用专用的补漆笔;而划痕修复剂类似于牙膏,内含细小的研磨颗粒,可以研磨划痕。
扩展资料:
对于这些车漆修复方式,到底靠不靠谱,很多人都抱有怀疑态度。其实,补漆笔对于一些轻微损伤,确实是有一定的效果,但可能存在一定的色差。
也能代替专业汽车防锈漆,面对面积大、受损较为严重的,也只能束手无策,而划痕修复剂也只能消除一些细微划痕。所以,更建议到4S店或专业的维修店进行喷漆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