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及周期(个人二手房买卖流程详解)
- 个人二手房买卖流程详解
- 二手房交易流程有哪些
-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时间规定是什么
- 二手房买卖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第一,个人买卖二手房的流程
个人买卖二手房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买方调查房屋产权。核实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姓名是否与出卖人一致,是否存在抵押、共有等情况。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找鉴定公司做鉴定。这个过程通常需要5~7个工作日。
第四步,贷款房屋应办理相关抵押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结合的话,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比较耗时的一个阶段,一般在40个工作日左右。
第五,办理完抵押后,要注意房产其他权证的注销。
第六步,提交合同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相关服务窗口,领取受理单。
第七步,凭受理单缴纳相关税费,领取契税完税证明。
第八步,持完税凭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证。
第九步:持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如果房款全款,第三、四步可以省略。经过这些步骤,不动产的三证就完成了。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
个人二手房交易流程怎么走?
二、二手房转让费
二手房交易税是指税务机关在二手房交易中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交易价格的0.05%(自2009年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扣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三、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由买卖双方签署并经主管部门签署的房屋交易合同;
2.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及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文件;
3.借款人的家庭财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包括个人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有价证券等。工作单位出具);
4.借款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与共有人同意将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文件。
(2)买卖双方在贷款银行开户,买方将首付款全额存入贷款银行指定账户。
(3)经贷款银行调查、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转扣款授权书。
(四)办理房屋过户、保险、公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五)产权转让证明。借款人将已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他房屋所有权证和保险单(原件)交由贷款银行抵押。
(6)转让和支付贷款。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人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然后根据《转账扣款授权书》的授权将贷款从借款人账户一次性划入卖方账户。
二手房交易流程 如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 房屋所有权 证书、 身份证 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 购房定金 ,买卖双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 回迁房 、 经济适用房 与其它 商品房 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 银行贷款 ;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 二手房 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02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受人应当在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
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2.网签合同。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手房交易时间全款购买,约7天。贷款购买,约20个工作日。【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手房买卖的一般流程是:一、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二、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三、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