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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长安福特会被列为困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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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长安福特会被列为困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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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761万元!丰田中国因雷克萨斯价格垄断被罚

中国汽车市场出现连续12个月销量下滑,因国五降价清库终于在6月份迎来销量同比增长,随即也因提前的消费透支导致7月继续下滑。乘联会数据显示,中国1-7月乘用车累计销量达1144.0万辆,同比下降8.8%。汽车行业躺着赚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部分合资和自主品牌生存出现困难。

重庆是“中国汽车城”之一,聚集了众多自主、合资品牌及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但销量下滑和品牌衰落,导致汽车产业重挫。日前,重庆两江新区发布“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名单,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延锋安道拓、延锋汽车饰件等30多家汽车公司成为困难企业,其中长安福特获补贴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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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中大部分为汽车企业及汽车零部件配套企业,且目前裁员率较低。重庆两江新区表示,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岗位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拟确定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为第1批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单位。很明显,此举能够暂缓困难企业大幅裁员,特别是受到重挫的汽车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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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9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受销量下滑影响,上半年净亏损高达19-26亿元。长安系品牌及合资品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其中长安福特一直是长安的利润支柱,上半年销量为7.5万辆,去年同期销量为22.77万辆,累计同比下滑67%。有数据统计,2017年长安福特盈利了122亿,2018年亏损8亿,从销量来看2019年将会更严峻,6月初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还因实施纵向垄断协议被罚1.628亿元。长安福特表示,2019下半年新款福克斯、福克斯Active跨界版、新款锐界家族以及新款金牛座等新车将陆续上市,有助于改善销量业绩。福特中国总裁陈安宁表示,福特要“用三年时间把品牌恢复到强势的地位,把真正的基础打好”。

长安福特是中美合资成立的汽车品牌,可以说是国产汽车品牌也可以是美国汽车品牌。

长安福特成立于2001年4月25日,是中国知名汽车合资厂商,坐落在重庆市北部新区,由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承担长安福特马自达所有与福特相关的业务,包括福特品牌的开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扩展资料:

长安福特被罚事件

2019年6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长安福特在声明中表示充分尊重并坚决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就此次反垄断调查所做出的处罚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安福特

每年的315晚会,都能为消费者实现权益的保障,今年自然也不例外,而今年被点名曝光的则是来自长安福特旗下的翼博车型,其因自身设计原因,而导致变速箱进水,在面对客户的诉求之时,并且要求客户自费维修,严重的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当然经过315对此事的调节,福特官方也做出了回应,其声称,对于存在此种变速箱问题的客户,提供免费维修,确保客户的满意。当然这一结果也是大家最想看到的,如果一开始就能着重自身得服务质量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对于客户而言,他们的诉求很简单,他们要求只要把车辆问题解决就行,那么当我们也遇到类似的问题之时,我们该如何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下。

首先是积极沟通,毕竟问题出现了,我们都是要求解决问题,而要想解决问题,最后还是得靠经销商,所以我们也没必要和他们闹得那么僵,有问题积极和他们进行沟通,将自己的车辆问题和自己的诉求告知他们,并且针对这个诉求进行沟通确认,以解决问题。

其次是求助媒体,现在是网络时代,在这个时代受益最大的自然是媒体,因为媒体可以大大的利用流量,使得一些消息或者内容进行扩大和扩散,所以当我们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向相关的媒体进行求助,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乐于为我们解决问题的。

当然我们最后都是希望解决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理性对待,选择正确的方式正确的方法,希望每一个权益受到侵犯的人都能通过自己正确的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所在,满足自己的诉求。

现在的市面上的违规广告的话,确实是非常的多而且参差不齐,有的是鱼目混珠。有的是不按市场的规章制度来办事,比如说在之前就有被曝出相关的网站随意和私自投放一些医疗广告。

而这些医疗广告的话,不仅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和相关的职业证书,那在用户浏览网页的过程当中造成了一种假象。各方面的违规广告的话,就是下很多的一些医美行业美容行业之类的广告。都存在着一定的虚假行为和虚报价格,而这些广告的话其实没有多大的一个作用。

只不过是为了扩大宣传,吸引客流量和吸引市面上的眼球的话。就总是采用一些夸大其词的语言,同时的话还盗用明星的一些照片啊之类的来做代言广告,而最后的结果就是走上了打官司的捷径。

第3种广告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比如说有一家公司他做的是日用的商品售卖。但是最后交付给客户,或者说在给客户对接的过程当中,它使用的一些印章印泥啊之类的。

却是其他公司的那这样的行为,虽然说是签成了合同,但其实给客户带来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如果后期商品或者是在合同中出了一些什么问题啊之类的话,那么吃亏的就是客户。

笔者觉得作为一家公司也好,或者作为一个企业也好,应该合理的经商和做事。而不是为了一时的利润,或者或者为了高额的一些流量啊之类的,就盗用一些虚假的广告。采取一些虚假的方式对外宣传,这样的行为不仅是企业不会长久也还会遭到社会的唾骂。

那时间久了之后,像一些老顾客啊之类的都会提出一些疑问。觉得这样的公司其实是靠不住的,而是现在市面上每天有很多新创业的也有很多倒闭的。

那些倒闭的为什么在不长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经营方式有问题,更重要的话是在诚信上。在一些宣传手段上出现的问题,所以正确合理的根据相关的市场监管来进行运营,而不是投机取巧。

近日,长安福特广告测车速掀女生裙子的广告引发热议,其官方微博发布视频并配以文案——日本动漫男生高速奔跑掀起女生裙子,是真吗?并在其后附上带你一饱眼福的话题词。这样的一系列操作让广大网友都感到愤怒。愤怒的原因大概如下,首当其冲的便是不尊重女性。这样的问题在现在是非常敏感的一个话题,这样的表述和用词在不尊重女性的同时也让人对其的企业文化和广告策划感到质疑。

其次,长安福特此类的广告行为并不是第一次了。福特官方曾发布过一个文案为2021中国马年的海报,但实际上2021年是牛年。随后福特官方进行道歉。且不论事情和事后处理,但从这屡次的擦边球行为就会导致大众对于福特这个品牌的感观下降。涉及到女性尊重的问题就已经让人难以容忍,更何况是国家文化类问题遭到不尊重。对于这样的广告营销和内容我不敢苟同。

最后,我想谈谈的是为什么这类广告的观感如此不好却屡禁不止呢?在我看来,虽然这些广告在发布后或多或少的对其品牌有一定影响,但在此同时也为品牌赚足了曝光获得了推广。在这样的利弊权衡下就导致了这样的广告即使每次都被指出问题但从来不能被完全禁止。

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值得不能够被推广和认可的。在我较为浅显的观念里,我认为一个良好的品牌是不需要以这样类似滑稽但又冒犯的噱头来进行营销和推广的。它本身就会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并积极的倡导社会所倡导的。即使这样的广告屡禁不止但我还是想发动大家——拒绝擦边球广告,从我们做起。希望广告的内容也能够做到更加正能量更加符合时代。

去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垄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对其在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中存在的价格垄断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悉,调查始于2017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丰田方面处以其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约8761万元。

罚单”一出,不少网友就联想起雷克萨斯多次逆市涨价甚至提车加价的现象。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因价格垄断而被罚的车企不止丰田一家。此类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消费者又为何难以维权?

限定经销商报价,涉嫌价格垄断

据《处罚决定书》,此次丰田中国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以及实施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

据悉,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丰田中国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经销商会议、巡店、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销售雷克萨斯汽车时,统一按照各车型建议零售价进行报价,不得擅自降低网络报价。

同时,丰田中国限定了江苏省内(包括苏州、无锡、常州)经销商部分车型整车销售价格。经查,2016年至2018年3月,丰田中国区域销售经理通召开地区协力会、微信通知等方式限制经销商销售雷克萨斯ES200、ES300h、NX200、CT200、RX450系列等重点车型最低转售价格。

此外,丰田中国还通过多项管理措施实施价格控制,且经销商执行了相关的价格要求。其中包括丰田中国将统一网络报价作为区域经理考核指标;从2016年起要求经销商上传发票至当事人销售管理系统,组织专门人员对上传的发票进行检查,超出限价要求的,经销商必须说明原因;对低价销售的经销商,当事人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协力会、微信群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被削减下月相关车型配车。

另查明,2016年度,丰田中国江苏市场销售额为438065万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丰田中国凭借自身优势地位及严格的管理措施,对经销商作出的统一网络报价和对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限定,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该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丰田中国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丰田中国处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约8761万元。虽然“罚单”已开,但中新经纬记者观察社交媒体上网友的讨论话题发现,其背后仍有诸多争议点。

问题一:雷克萨斯加价卖车销量却涨?

丰田因涉嫌价格垄断被罚后,相关话题迅速登上微博热搜。截至发稿前,“丰田因垄断被罚8700余万”话题阅读量达4504.3万。不过,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借此表达了对雷克萨斯多次涨价甚至提价购车的不满。有网友称:“雷克萨斯不加价或者少加价就算优惠了”。

以下为部分网友看法:

@长春这噶儿:一直加价卖车,就是没人管,都多少年了。这次江苏省干的漂亮!

@大王派我来巡山0302:据说有个奇怪的现象,被罚后知名度进一步提高,销量持续攀升?

@日出在东海:今年下半年因加价风波遭车主“讨伐”的雷克萨斯“翻车”了。

雷克萨斯的涨价现象多次引发争议。9月中旬,雷克萨斯公布涨价消息,其中三款主销车型ES、NX和UX的涨幅在0.6万-1.5万元之间,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配置,升级多媒体系统和安全系统。

据悉,雷克萨斯一直采取“以销定产”的销售模式,从订车到提车要等几个月,因此雷克萨斯存有不少库存订单。据此前媒体报道,许多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付完定金等待提车过程中,雷克萨斯就突然宣布涨价。他们被要求补齐差价,否则无法提车。

这一行为引起诸多消费者不满。为安抚消费者,部分经销商甚至不得不“自掏腰包”补足差价。9月18日,江苏中佳雷克萨斯就发布声明称,按照原合同约定价格履行合同,自愿承担官方上调价格后的差额,前提是在涨价前签订购车合同。

不过,雷克萨斯的销量非但没有受涨价影响下滑,反而一路上涨。2019年1月至11月,雷克萨斯在华累计销量总计为18.02万辆,同比增长21.01%,其中11月销量1.93万辆,同比增长16.5%,预计年销量有希望突破20万辆。此外,中国已经成为雷克萨斯最大的海外市场。

因此,也有网友疑惑,涨价却迎销量上涨,雷克萨斯是不是被消费者“惯坏了”?对此,汽车行业分析师钟师曾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国内消费者素有“买涨不买落”的心理,作为故障率排行最低的汽车品牌,雷克萨斯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涨价并不会影响这一点。在这个热度下,反而还会吸引这部分消费者进行购买。

问题二:处罚力度太轻,8761万元罚少了?

遭处罚后,雷克萨斯也就此事作出回应。雷克萨斯方面称:“对于因此次事件给广大顾客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关于此次事件,已经进行了彻底整改,今后也会将‘合规’置于业务运营的首位,采取一切措施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丰田中国也称:“接受总局的处罚,认真整改。”

事实上,近年来,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的车企不止丰田一家。自2014年起,东风日产、奔驰、奥迪以及长安福特等都因价格垄断吃过“罚单”。

2014年,中国出现首个汽车业反垄断执法案件,湖北4家宝马4S店因非法统一收取PDI(出厂前检查)检测费被处罚。据中新经纬记者不完全统计,随后的几年内,奥迪、奔驰、东风日产、上汽通用依次被罚2.49亿元、3.5亿元、1.23亿元、2.01亿元。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对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处以罚款1.6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丰田收到的罚单数额为其2016年度在江苏销售额的2%,约8761万元。有不少网友提出质疑,这一金额对丰田全年的利润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处罚力度是否过轻?

斐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此次丰田被罚事件确实存在一些不太合理的地方。据《处罚决定书》,本次罚款是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

周照峰表示:“《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需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而此次处罚只以江苏省的销售额为基数,而并非全国销售额。此外,只处以2%的区间,且没有算入违法行为实施期间的违法所得,确实罚得比较轻。”

值得注意的是,周照峰仍指出,此次已是江苏省第二次出现车企因价格垄断而被罚的情况。据悉,2015年4月,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公司处以3.5亿元罚款。

“首先,江苏省在有先例后再次出现价格垄断现象,理应得到警示。其次,今年的长安福特的罚款已被处以4%的营业额。因此,此次违法行为无论从违法行为的性质、承担和持续时间都不比之前的汽车反垄断案件轻,营业额2%的罚款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还是太低了。”周照峰表示,处罚力度过轻,或成为车企价格垄断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不足以形成行业震慑力。

问题三:消费者认为买贵了,为何难维权?

不过,周照峰指出,虽在处罚力度上有争议,但此次《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仍有不少值得肯定的地方。“该案明确地列出了丰田此次的违法行为,包括具体的转售价格维持的执行过程、涉及的车型、限制的折扣比例等,这在反垄断案件中属于披露力度较大的一起。”他说。

因此,这也有有利于消费者希望借《处罚决定书》中列出的车型目录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周照清表示,依据《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购买了违反《反垄断法》车辆的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少难点。

“首先就是如何界定所购车为可赔偿车,消费者认为自己买贵了,参照物是什么?标准在哪里?其次是,如何证明自身损失的金额是多少,如何取证?事实上,我们近年来也一直在讨论,从这些案件中如何去让消费者进行合理索赔,毕竟整个事件中受害最大的就是消费者。”周照峰表示。

周照峰还认为,正因为消费者难以维权,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车企的价格垄断现象。不过,他相信,这将是汽车反垄断事业未来可发展的一个方向。“罚钱不是目的。”2016年11月,时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也在公开场合表示,进行对汽车垄断现象进行处罚,追求的是整个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开放,竞争的充分、经营的合规,从而保护消费者利益。

据悉,《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草案于2015年10月底完成初稿,2016年3月份征求意见,但至今仍未最终落实。

“今年以来车市一直处于下行阶段,不少车企降价卖车,最终‘赔本赚吆喝’。而在这样的环境下,仍限制经销商最低零售价的车企,必然是有一定实力和消费者认可度的。汽车作为大件消费品,行业应加强对垄断现象的完善机制,让企业的竞争回归到本质,即注重产品上来,这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周照峰称。

来源:人民网汽车

:车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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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垄断   长安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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