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报价

2015年南京宝马肇事案(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官方通报)

[本站 2015年南京宝马肇事案(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官方通报)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官方通报为何南京宝马案肇事者当天警方给他戴了头盔真的是怕撞墙而死吗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又怎么解释还有第一我想知道李刚儿子最终判决怎样,李天一现在还好么,南京宝马案有结果了么,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

2015年南京宝马肇事案(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官方通报)

  • 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官方通报
  • 为何南京宝马案肇事者当天警方给他戴了头盔真的是怕撞墙而死吗急性短暂性精神病又怎么解释还有第一
  • 我想知道李刚儿子最终判决怎样,李天一现在还好么,南京宝马案有结果了么,
  • 南京宝马撞马自达车祸的后续真相,怎么处理的
  • 南京宝马案肇事嫌疑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11年是怎么回事
  • 南京豪车隧道内狂飙致多车相撞,是否有造成人员伤亡
  • 南京豪车隧道内狂飙致多车连撞,涉事车辆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 宝马撞马自达最终判决
  • 王季进的司法鉴定结果
  • 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的专家观点


南京交警:肇事宝马速度为195.2km/h
2015年6月29日天下午2点半,南京交警部门在其政务微博“@南京交警”第四次发布了“6·20”事故的最新进展,肇事宝马车通过事故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 。
在此之前,南京交警通过微博先后发布了三次通报:第一次通报了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二次通报公布了肇事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是哪里人,定性肇事逃逸,排除酒驾和毒驾;肇事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第三次就网友对事故的相关质疑,发布了十问十答。这是第四次通报最新情况 。 王季进涉嫌交通肇事罪
南京交警通报称,经警方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牌号为陕AH8N88宝马轿车在道路上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为195.2km/h。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车辆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
宝马车肇事司机王季进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王季进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被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
2015年6月29日下午,南京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6月28日向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已于当日受理。案件正在审查中 。
经审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嫌疑人王季进被抓获带至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出于安全需要,警方为嫌疑人王季进戴上头盔,将其双手反铐,并用约束带控制其双腿。
至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种疾病,可以看一篇文章《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个啥?》,是由一位精神科医生写的,对该疾病作出了详细的介绍,也涉及到了南京“6·20”宝马肇事案。
关于“第一天肇事者姓许,第二天就说姓王”,南京交警目前只对外发布过四次声明,其中第四次是转载法制网的新闻报道。这四次声明中,第一篇没有提到肇事者姓名,第二、第三、第四篇中提到的肇事者姓名均为王季进,从未有姓许一说。


目前还没有结果,这是证件事情始末,傻子都知道包庇。
该案件发生于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一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肇事者王季进逃逸,警方随后在离事发地点三四百米处,将王季进抓获。初步调查结果,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当时,王季进所驾驶的宝马车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195.2公里/小时,同时还存在闯红灯行为。王季进因超速、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判刑11年。

2015年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在微博表示,4月1日,曾备受社会关注的南京“6.20”宝马车案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季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被告人王季进长期在南京生活、工作,有多年的驾车经验,故其明知城市主要道路的人流、车流状况,明知交通法规及行驶路段限速,明知其以144.5-195.2km/h的车速长时间在城区主要道路行驶,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但不采取任何避免事故的措施,仍听之任之、不计后果,直至以限速3.25倍的195.2km/h的车速强闯十字路口红灯,冲进路口正常行驶的车流中,撞毁、撞损多辆车辆,致两人当场死亡。

其行为及其行为反映出来的主观心态,不符合疏忽大意或轻信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过失犯罪即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更符合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故合议庭一致认为,被告人王季进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惨烈车祸

目击者逯先生介绍,事发石杨路友谊河路口,该路东西方向处于红灯状态。逯先生驾车从该路口经过,听到一声猛烈的撞击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宝马轿车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撞上一辆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蓝色马自达轿车。

马自达轿车被撞后车尾部粉碎,车内一男子被甩出六七米,落在了一辆出租车前,男子手臂完全变形。仅剩车头部位的马自达轿车向前飞出十几米,撞上了一辆左转的公交车,一名女子被从车内甩出,倒在道路中间,一动不动。

有路人将一件蓝色外套为这名女子盖上,“可能认为人已经不行了,为了给她留下一些尊严”。

先期赶到的民警喊来120急救车,经医生现场诊断,发现两人已当场死亡。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宝马撞散马自达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南京“6.20”宝马案肇事嫌疑人一审被判11年



1日,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620宝马案”一审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并当庭宣判,肇事嫌疑人王某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给出第二次鉴定结果,维持首次鉴定意见,仍鉴定肇事者宝马驾驶员王季进事发时患有精神病。多名法律界人士透露,法院在判决时,上述鉴定结果将使肇事者获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轿车,遭到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轿车横向撞击,车身解体,车内两人当场死亡。随后,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

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并将其控制。南京警方确认,宝马车通过路口时,车速高达195.2公里/小时。

事发后,南京警方称,肇事者王季进无吸毒史、未酒驾,系普通商人。2015年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肇事者王季进。



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近日,关于南京豪车隧道内狂飙致多车相撞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4月9日晚上十点左右,南京交警一大队接到报警,有几辆车在白马公园聚集轰鸣。民警赶到现场车辆已开走,随后又接到报警有两三辆车在西安门隧道飙车,于是交警又立即赶往现场。当到达西安门隧道入口时,隧道车辆异常拥堵,结果发现是隧道中段发生了三车碰撞事故,其中两辆车发动不了,需要清拖,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一辆正常行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完整画面。根据现场初步判断,肇事车为一辆宝马M3和一辆奥迪RS7。是否涉嫌飚车,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不过初步调查的结果是两辆涉事车辆非法竞速造成了事故。但是幸运的是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帮助与解决,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一:事故环境比较良好

发生事故是故事发生在一条隧道内,而这条隧道内是不允许有行人通行的,而且道路也比较宽敞,车流量也不是特别的大,所以在发生事故之后,没有造成进一步可怕的伤害。

二:受损车辆的安全性能比较好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处理,发现受损的车辆的安全性能非常的良好,而且由于车速并不是特别的快,所以没有造成人员进一步的受伤。

三:司机的冷静处理

因为在事故发生的时候,被撞司机合理的保持了自己的正常行驶,没有因为慌乱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意外伤害。

各位观众大佬们对于南京豪车隧道内狂飙致多车相撞,有什么自己独特的看法,请在评论区下留下您的宝贵发言。



在我国时间4月9日晚上十点左右,南京交警大队接到居民报警,称有几辆车在白马公园聚集轰鸣,不遵守交通规则,当交警赶到现场后,肇事车辆已经逃跑。随后,交警又接到居民报警,说是有有两三辆车在西安门隧道飙车,于是交警又立即赶往现场。当交警到达西安门隧道入口时,隧道情况异常混乱,结果发现是隧道中段发生了车祸,并且是连环车祸,三车碰撞发生事故,其中两辆车发动不了,需要清拖,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一辆正常行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完整画面。根据现场初步判断,肇事车为一辆宝马M3和一辆奥迪RS7。是否涉嫌飚车,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自记者小凡现场报道。)

看到这个新闻我是非常震惊的,首先我并不清楚肇事者在市中心以及隧道飙车他们的内心是怎么想的,怀抱着一个怎么样的心理,首先,这是一件对大家都不好的一件事情,为什么他们还能做得那么理所当然,并且非常的狂妄,无视我国法律法规。

首先,飙车这种行为就违反了我国法路法规。是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危害着其他人及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而,飙车是是违法行为 。是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是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并且,其他三两车的车主是无辜的,我觉得肇事者也犯了故意伤害罪。首先,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所以,对于这种明知违法还要去触碰法律底下的人,应该加以严惩。



这人是谁?是我们要说的神经病?当然不是,这是好莱坞著名女星朱迪福斯特,我们今天的故事得先从她谈起。躺着中枪的朱迪福斯特,牵涉出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起“精神病杀人案”,那就是震惊世界的——
里根总统刺杀案
一个小伙子,拿着一把枪,堂而皇之地朝美国总统开了几枪,你可以说是美国真民主,一个来路不明的杀手竟然可以进入枪击总统的范围。
而这个人杀人的目的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他只是为了引起影星朱迪福斯特的注意!
这位叫约翰辛克力的年轻人,是一名无所事事的富二代,几乎符合富二代的所有颓废条件,不工作,吸毒,成天晃悠。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疯狂迷恋女星朱迪福斯特。朱迪福斯特的电影他连看15遍之多。
当时,福斯特正在耶鲁大学读书,约翰辛克力每天都往她的信箱里塞信。但是他塞的并不是情书,而是一些莫名其妙,似是而非的话。朱迪福斯特对他毫无兴趣。约翰辛克力转为威胁,然后,他在信中写道:“要做一些大事情,来让你注意我。”
面对这种疯子谁也没有在意。
但是,约翰辛克力在准备的,竟然是刺杀总统。他本来的目标是卡特,但1980年大选卡特落选,里根上台,他的目标随即转变为里根。
1981年3月30日,当时里根上任仅仅69天,他在希尔顿饭店和工会代表开会后出门,当时,辛克力突然接近,朝里根连开了6枪,最后一发子弹击中汽车,反弹射入里根体内,距离心脏只有1厘米,里根保住了性命,仅用12天就恢复了。
但是里根的新闻秘书布雷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的头部中弹,终身残疾。
接下来就开庭了。
约翰辛克力的老爸用尽全力,聘请了绝对不亚于后来辛普森杀妻案的梦幻律师阵容。而这群律师真是穷尽了人类说瞎话的极致,可谓钻透了法律的空子。
1982年,法庭宣判,约翰辛克力在开枪射击里根的那几分钟里,精神失常,精神病突发,而法庭也判处约翰辛克力无罪。
如果你们觉得南京宝马案很扯,可能有猫腻,那么里根遇刺案完全超出你们的想象,一个心理扭曲的富二代废物,打了总统一枪,却被证明在开枪的那一刻精神失常而无罪。
似乎美国更没天理。
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告诉你,什么叫天理。
1982年,约翰辛克力被证明“可能患有精神病”,而且具有“极其危险暴力倾向”,那么他就需要治病。
他被送到全美国最恐怖的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由于他是患有“突发精神病”的病人,因此,他只能被关在这间医院里,直到他的病被治好。坐牢还能放风保释,但是他,一步都不许离开,甚至连父母都不能见。
报应来了,因为在法院上,律师们竭尽全力证明,他的发病是没有征兆的,是突然,因此要从科学上证明他被治好了,他再也不会突然发病了,几乎是不可能的。
于是,只是心理不健康,只是带有一点暴力倾向的这位约翰辛克力,就这样被活活关到现在!整整30年。
1989年,约翰辛克力企图证明自己病好了,说他不再迷恋朱迪福斯特,然而FBI特工在他出院前赶到医院,在他的床下搜出一张朱迪福斯特的明信片,证明他还没好,又把他关了回去。
实际上,无论是精神病院,还是舆论,都认为约翰辛克力并没有法庭上所说的那种精神疾病。但是既然法庭判决了,既然律师撒谎了,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责任。
2003年,约翰辛克力再次申请出院,当时他已经48岁了,美国法院经过一些列程序,终于拖延到2005年宣布,约翰辛克力可以出院。但是就在约翰辛克力出院后第一天,他就被FBI特工抓回了伊丽莎白精神病院,原因就是:他可能受到病友影响,患上了无法判明种类的其他精神病。
2011年,约翰辛克力以身体疾病为理由,要求放自己一条生路。联邦法院再次以“他究竟患上了什么新的疾病还无法查明”为理由,继续将其关在疯人院里。
直到今天,约翰辛克力已经60岁了,仍然被关在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据称,他真的疯了。
如果南京宝马案的凶手也这样,我建议有关部门也让他好好治一治,20年,30年,50年。


南京宝马肇事案司法鉴定:嫌疑人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8月31日,根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9月6日晚21:24,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浪官方微博通报了备受关注的“6.20”宝马肇事案最新进展。
2015年6月20日13时53分许,王季进在南京市秦淮区驾驶一辆宝马轿车与多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6月21日,王季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7月4日,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批准逮捕。
对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的司法鉴定结果一经公布,便受到公众强烈关注。截至9月7日下午17时,微博评论已达1.6万余条,转发1万余次。网友纷纷质疑,什么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为什么要强调“作案时”?这个鉴定结果是怎么得出来的?《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详解司法鉴定过程。
“这是一类严重的精神疾病,临床上时有所见”
“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三大临床特征: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急性,是指起病过程很急,一般在两周内起病;短暂性,是指病程持续时间不长,整个过程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精神病性,是指以幻觉、妄想进行逻辑推理,比较多见的如被害妄想等。”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告诉记者。
据这位鉴定人员介绍,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具有同样的临床特征,且能够找到具体发病原因的,就会按照具体发病原因去诊断定性,比如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等。
“比如,因患脑炎而引发精神异常,这就属于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很多人吸毒或醉酒后会产生幻觉或妄想,这就属于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像这些精神障碍,都是能够找到具体发病原因的,而临床特征为起病快、病程持续时间短并表现为精神病性且又找不到发病原因的精神障碍,就是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该鉴定人员介绍说。
该鉴定人员表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在临床上时有所见,并不算是一种罕见的疾病。这类疾病患者发病时会对环境发生攻击,这里的环境包括物和人,比如妄想杀人等等,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嫌疑人案发前出现精神异常敏感多疑”
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该所是2015年7月3日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对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的。
“在鉴定程序上,我们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在实体内容鉴定上,我们严格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相关标准。我们所有的鉴定人员都分别单独阅读了公安机关送检的所有案卷,对被鉴定人进行了精神检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调阅了有关视频资料,并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了目击者。”该鉴定人员介绍说。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通报称,“根据犯罪嫌疑人王季进肇事前后异常表现,同时根据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以及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律师的申请,警方于7月初委托……进行司法鉴定。”那么,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肇事前后究竟有哪些异常表现?
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在审查中交代“在10点多的时候,我开车去光华路上的一家加油站加油,在加油站的时候我打了110备案,我感觉有人陷害我”、“最近我感觉我手机里的东西人家都搞的清楚,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不希望让别人知道我固定走哪条路,我感觉最近有人跟踪我”。
王季进的父亲及祖母反映,“王季进平时身体较好,但有时受到刺激,心情不好时会发狂,骂人,说要杀人,手舞来舞去打人,但没有打过人”、“十几岁时开始有这种现象”、“在村医务室看过,也没有检查出病因”。
“依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JD0104001-2011),我们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发现,他神志清楚,交流欠佳,半闭双眼,爱搭不理,数问不答,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期间点头表示想见家人。”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说。
据该鉴定人员介绍,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常见于酒驾、毒驾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嫌疑人王季进平时不吸烟、不饮酒,目前也无其吸食毒品的任何证据,故暂不予考虑酒驾、毒驾,所以排除了可能性较高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这一诊断。
“嫌疑人平时喜欢开快车,承认车速快致事故”
根据鉴定意见书,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又是如何进行评定的?据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介绍,依据《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1),评定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律能力评定方面,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本案的开车目的虽有诸如“就是想转转”、“坐在车里等不如开着转转”的交代,但也有开车前突然感觉周围如梦境、当即感觉“不走就走不掉了”以及案后莫名地称妻妹被杀等精神病性症状的交代,故认定本次驾车有受疾病的影响成份。
此外,王季进智能正常,驾龄多年。任何一位驾驶员均得知,车速过快可引发交通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王季进在市内道路上驾车超速至195.2km/h,存在主观上疏忽大意、过分自信。如他自诉“我一个人开车就喜欢开得快,见缝就钻”、“油门在我脚底下,我踩得重就开得快”,这些言语既有王季进在对答时的情绪性反映,也反映出他平时对开快车后果的认识不足和不够重视。他在审查中表示对不起受害者,愿意承担责任,“就因为我车速太快了才造成的交通事故”。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已被批准逮捕,如何适用该条款,将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鉴定人员强调说,面对这起案件如此高的关注度,在慎重检查、鉴定每一个细节后,才作出了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
对此,刑诉法专家、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并不是完全丧失辨别是非、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是这种能力下降或者说明显下降。
对于不少网友纷纷质疑鉴定意见“强调”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是在“作案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李建明认为,“作案”是刑事司法中常用的专业性术语,这里用“作案”可能会产生歧义,因为“作案”通常带有主观故意的性质,容易让人认为嫌疑人是故意而为之,而王季进是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的,交通肇事罪又属于过失犯罪。
“我认为,这里的‘作案时’,严格来讲应该是指王季进从闯红灯开始,直到造成严重后果离开这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王季进应该是处于精神疾病发作状态,而并不是像很多人理解的,在造成严重后果的那一刻才出现了精神疾病。”李建明说,王季进开始不顾交通规则闯红灯,当时还没有撞车撞人,很可能这个时候就已经处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状态了,只是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时仅仅是违章驾驶;造成严重后果以后,这时就涉嫌犯罪了。



南京警方此前“没有狂奔”的评价言犹在耳,如今的车速鉴定结果却表明,肇事车辆当属狂奔无疑。至此,公众所难以理解的是,如果王季进没有醉酒没有嗑药,一个正常人怎么会在闹市区开出如此离谱的车速,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闯红灯飞速通过路口 ?
这些天,像南京宝马肇事案这样的恶性交通事故接连被曝光了很多,长春刚刚又发生了高中生无证驾驶豪车逆行撞死人后逃逸的惨剧。有则公益广告,广告词是“交通安全不是游戏”,可是很多交通参与者尤其是豪车驾驶者,恰恰是以游戏的心态在参与公共交通的,由此酿成的悲剧已经不计其数,后来者却仍旧前赴后继。如果说一些不宜开车者违法申领驾照,是在拿公共安全来钻空子,那么,以超高速度在闹市狂奔的宝马,无疑也是在无视他人生命 。 醉驾已经入刑,飙车也已经入刑,将来毒驾很有可能会入刑,有病不适合申领驾照却违法申领甚至也可能入刑……所有这些,都是在无数悲剧发生后才有的进步。但是,对于前赴后继的恶意交通事故肇事者而言,立法速度不仅跟不上车辆狂奔的速度,立法惩处的威慑力也远远不足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危险驾驶罪也好,交通肇事罪也罢,在那些参与公共交通时根本毫无敬畏之心的人眼中,似乎根本算不得什么 。
这就是公众为何不断提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缘由所在。因为相比交通肇事罪最多几年的刑责,唯有这个最高可以判死刑的罪名,能让那些狂妄的交通参与者,能对自身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有一个更清醒的认知—你的不守规,你的图省事,你的抢时间,你的耍聪明,不仅与你自己相关,更与公共安全相关,那直接关系着包括你自己在内所有人的生命安全 。 可是,任何苦口婆心的劝说都是作用甚微的,血的教训可能也仅有短时的效果,当时唏嘘一番后很快就会被遗忘,必须用制度的方式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约束人性,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对于参与公共交通保持足够的敬畏,知道自己开的不仅仅是车,更是对公共安全必须肩负的一份责任,你没有权利不把别人的生命放在眼里,所以你不能肆意突破交通法的制约,一旦恶意突破就必然遭到法律的严惩 。
严惩狂飙的宝马,不仅是要为逝去的生命找寻公平,更是要为后来者立下应有的警示。南京宝马肇事案会以何罪名审判,又能否带给法治社会的交通参与者更多敬畏感,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


标签:鉴定   南京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94汽车车网立场,所有(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56325386@qq.com 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94che.com/qc/145767.html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