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农机假户好查吗,交通逃逸几天不通知就没事
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不在小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有些人选着逃逸逃避法律责任,而有些人选着投案自首从轻处罚,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出现逃逸3天后没有受到交警通知,到底肇事逃逸交警处理期限是多久呢?受害者向交警反映后的处理期限有时多久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肇事逃逸后交警一般在三个月内处理并结案。如果采用民事诉讼其时间稍长,一般程序为起诉——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审理期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6个月)——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刑事诉讼处理期限:立案侦查(一般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可延长)——审查起诉(一般1个月)——提起公诉——开庭审理(一般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可延长)——宣判(分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肇事逃逸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过程需要经过很多步骤和正规手续,因此这样下来出现三个月才能处理也不足为奇。
1、交警公安机关需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的三天内委托鉴定机构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需要三日后才能检验坚定的,必须上报上级部门。
2、检验完成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天,超过二十天的需要上报上级部门,但最长不超过六十天。
3、交警部门在检验结束得到鉴定报告之日其二日内需要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4、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需要在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需要注意的是,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5、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的五日内,公安交警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6、公安交警需要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鉴定调查结果出来之日起五天内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7、公安交警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明确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那就再等一下吧,或者到交警处咨询一下。
交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理(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
- 三、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
- 四、?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出现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如下: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1、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为交通肇事逃逸。
2、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8种情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3、所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还是比较多的,这种行为是逃避责任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及时报案,以免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4、交通肇事责任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5、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6、交通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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