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撞飞负全责家属不满 闯红灯被撞飞还要负全责
昨天(8月12日)下午,
嘉兴交警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
,在海盐县新桥路上,有一名学生骑电动车载着另一名学生在机动车道行驶,当这两个人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骑电动车的这名学生根本都没有管路口的红灯,他就这样一直冲了过去,结果被一辆黑色的轿车给撞飞了。
从监控视频画面可以看到,当时骑电动车的学生飞般地冲过路过,似乎根本都没有看路口的红灯,而就在这辆电动车行驶到马路中间的时候来了一辆黑色的轿车,结果电动车直接被撞倒,而电动车上的两个人瞬间飞起,在空中翻了好几圈后降落在地,然后黑色轿车拖着被撞的电动车行驶一段距离才停下。
被撞的两人在空中翻了好几圈,因为没有戴头盔,后座学生当场昏迷,所幸两人均没有生命危险。最终,交警判定
骑电动车闯红灯的学生全责,同时他还需承担轿车的维修费用
扩展资料:
非机动车和行人要注意,在通过路口直行时,同样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留心观察有无行驶中的机动车,并注意安全避让,在避让时与大型车辆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一定要牢记,生命只有一次,这一次的闯红灯,很可能就是你人生的最后一次!遵守每一条交规,才能保每一份安全,同时为了自身安全,驾乘人员应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做好安全防护。
参考资料来源:
千龙网-学生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负全责,后座未戴头盔当场昏迷
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被判全责后:我是弱势群体,不能负全责
红灯停绿灯行,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生活常识,是人人都需要遵守的安全规定。一旦因为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闯红灯的一方肯定要负全部责任。
近日宁夏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将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子撞翻在地,万幸的是没有造成太大伤害。按照小轿车主的说法,这起事故的起因是女子闯红灯导致的,但女子却不承认,并且一直在叫嚣,说什么我怎么可能会闯红灯呢?我这辈子都不会闯……小学生都知道不能闯红灯!
但民警调取监控以后发现,就是女子闯红灯导致的,事实摆在眼前,交警对女子说:这起事故是你闯红灯,你负全责!监控在这里放着,回去不懂可以从手机上看一下。谁知女子态度仍旧强硬的很:我不用看,文盲都知道不能闯红灯,还用你教我?
事实摆在眼前,最后交警还是认定女子闯红灯负全责。但女子以自己驾驶的是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为由,理应在事故责任认定上有一定的照顾,并拒绝在事故责任书上签字。
当民警将事故责任书发至女子手机上以后,女子接连给民警发送了多条言辞激烈的短信:欺负女的!下回我也开车撞人吧!把视频给我发到网上,看看是谁的责任?一个孕妇被撞到,上头条!……
事实摆在眼前,这个女子还依旧在民警面前叫嚣,是什么让她如此嚣张?是无知吗?还是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就可以蛮不讲理,颠倒黑白吗?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一边倒的纷纷留言力挺交警,为交警的公正点赞!不知道这个女子看到网友的留言有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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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是你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我车右前灯被摩托车挂碎,车右前方刮花,前车牌撞丢找不到了;对方鼻梁和摩托车闯红灯肯定是全责而且是你的右前方撞到看交警认定你是不是刹车如有疑问,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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