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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交易 汽车交易过户的手续

[本站 汽车交易汽车交易过户的手续首先是在二手车过户之前您需要准备好一些证件。如果证件不全您的过户也是不能顺利完成的。二手车过户需要的证件包括:1.车辆行驶证;2.车辆登记证书;3.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4.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5.车主身份证需要原件;6.旧机动车买卖合同;7.机动车到场。除了带齐上面说的证件外,二手车交易注意事项有如下的几点:一、建议买卖双方办理…

汽车交易 汽车交易过户的手续

首先是在二手车过户之前您需要准备好一些证件。如果证件不全您的过户也是不能顺利完成的。二手车过户需要的证件包括:1.车辆行驶证;2.车辆登记证书;3.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4.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5.车主身份证需要原件;6.旧机动车买卖合同;7.机动车到场。

除了带齐上面说的证件外,二手车交易注意事项有如下的几点:

一、建议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前要查一下违法记录。查询的方法很简单,登录当地的交管局网站或相关的车管所网站,输入车牌照号即可,如有违法记录,及时交纳罚款消除,以免给买卖双方造成不便。需特别注意的是:车辆如有在外地的违法记录,更应多打点提前量,因为,外地违法的处理时限较市内要长。

二、要查看一下行车执照(行驶证)的副页以确定车辆是否正常年检。因为,如果没有年检同样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三、要查看一下是否有尾气排放合格证。如果没有,下次检车时不仅要补办,还会罚款,给买方带来损失。

四、车辆过户后还要及时办理保险更名。否则,车辆出险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

五、交易时签订制式交易合同。由于二手车交易过户需要注意的细节很多,很多事项不易考虑周全,为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双方在交易时签订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制式交易合同。

汽车交易 汽车交易过户的手续插图

汽车需要过户需注意事项 一、需要办理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如下: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交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关资料如下: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六)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机动车转入 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注册登记规定的确认、检验车辆的地点和办理注册登记的地点办理: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机动车档案。 四、不予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九)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十)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十一)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二)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十三)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五、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地点 (一)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移后使用性质改变为出租、公交营运(小公共)、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的,以及机动车转出和进口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国产京b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在远郊区县的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的车管站办理; (三)其他机动车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经买卖交易办理转移登记的汽车并且不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可以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管所办公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转出或转入本市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进口机动车除外。 六、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七、其他规定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本市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作为其身份证明,《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上可以不用加盖单位公章,在盖章处注明“经办人:”并由经办人签字。 (二)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国家对机动车管理统一规定的,禁止转出和转入。 (三)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为城八区申请柴油车(专项作业车和达到“欧洲三号”排放标准的除外),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审查并收存其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 申请道路专项作业车辆转入的,在限制的区域内实行总量控制。 ………… 详情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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